西安工程大学学费多少
1,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许可证确定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标准:
文、法、财经类专业为3500元/人·年;理工、外语类专业为45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为9000元/人·年,其中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11000元/人·年。
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800元/人·年、1100元/人·年两个档次。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2,各专业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收费项目公示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退费政策 |
一、普通高等教学学费 |
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陕价费发 |
凡普通(成人)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在入学后一个月以内、两个月以内、三个月以内、三个月到第二学期的一个月以内,要求退学的,分别按扣除学费和住宿费的10%、30%、50%、75%后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超过第二学期一个月的不再退费。陕价费发【2000】78号。 |
||
【2000】78 号 陕教资[2006]53 号 |
||||
(一)本科学费 |
||||
1、文法财经类(党史、经济法、国际贸易等) |
3500 元/人年 |
|||
2、理工类 (计算机、机械、自动化等) |
4500 元/人年 |
|||
3、艺术类 |
||||
二类专业 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 |
9000 元/人年 |
|||
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 |
||||
术学、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 |
||||
术设计 |
在校生 |
|||
三类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 |
11000 元/人年 |
|||
编导、表演 |
||||
(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费 |
||||
1、一般专业 |
5500 元/人年 |
|||
2、艺术专业 |
9000 元/人年 |
|||
(三)中外合作办学收费 |
||||
1、与澳大利亚北墨尔本合作举办的大专班学 |
12000 元/人年 |
陕价费函【2003】39号从2003年秋季 |
||
费 |
新生入学起实行 |
|||
2、服装与纺织品文学硕士学位课程班学费(与 |
66000 元/人年 |
陕价费发【2003】64号 陕教外【2004】 |
||
香港理工大学合开) |
7 号 西工科院研字【2004】2 号 |
二、成人高等教育学费 |
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陕价费发 【2000】78 号 陕教资[2006]53 号 |
|||
1、全脱产班 |
按本科相同专业 收费标准收取 |
|||
2、半脱产班 |
按全脱产班收费 标准的 75%收取 |
|||
三、专升本学生学费 |
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陕价费发 【2000】78 号 陕教资[2006]53 号 |
|||
(一)文法财经类 (党史、经济法、国际贸 易等) |
3500 元/人年 |
|||
(二)理工类 (计算机、机械、自动化等) |
4500 元/人年 |
|||
(三)艺术类 |
||||
1、二类 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 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 |
9000 元/人年 |
|||
2、三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表演 |
11000 元/人年 |
|||
四、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
陕价行发[2014]68 号 |
|||
1、硕士 |
8000 元/人年 |
|||
2、博士 |
10000 元/人年 |
|||
五、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
||||
1、硕士 |
12000 元/人年 |
|||
2、博士 |
15000 元/人年 |
|||
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艺术类 专业(不分硕士、博士) |
30000 元/人年 |
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西工程大研字[2017]18 号 |
|||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
15000 元/人年 |
|||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工商管理硕士) |
30000 元/人年 |
|||
减免政策 |
工程大学字[2011]19号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减免学费。第一 减免学费的性质及原则(一)减免学费是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交纳全部学费的学生予以学费减免的一项资助措施;(二)享受减免学费的学生,必须是正式注册,并取得学籍的本专科生(含高职);(三)学校鼓励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贷款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四)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当年不再享受减免学费。第二 减免学费的对象及条件(一)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二)孤儿或父母双方有一方亡故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三) 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国家级贫困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家居农村的学生;(四)西部助学工程资助的贫困学生;(五)其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贫困学生;(六)在校期间必须学习努力,学习成绩合格,日常表现良好,遵守校纪校规,生活俭朴。第三 减免学费的额度及标准(一)全免:资助对象为烈士子女;父母双亡的孤儿;经济特别困难的优抚家庭和其它贫困地区的学生。人数控制在学生总数的0.2%以内;(二) 减免50%:资助对象为父母双方有一方亡故而家庭无收入来源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老少边穷地区家居农村的学生。人数控制在学生总数的0.5%以内;(三)减免30%:资助对象为父母双方有一方亡故而家庭收入较低的学生和其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人数控制在学生总数的0.8%以内;(四)资助减免学费的学生人数控制在学生总数的1.5%以内。 |
3,资助政策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勤、补、免五位一体,校院两级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其中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学校和企业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等。学校2017年共奖励资助学生23000多人次,奖励资助金额共4500多万元。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人数的比例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为8000元;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均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了校内综合奖学金、砺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学金,并且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同时学校还执行新生“绿色通道”制度,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退学。
第二十五条 企业在学校设立了多项社会奖学金、助学金,其中包括纺织之光奖学金、桑麻奖学金、百斯特·立诺联合奖学金、理士奖学金、柳绵奖学金等。
第二十六条 有关奖学金、贷学金及资助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详见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
4,学校简介
西安工程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办学基础雄厚,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高等学校,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以纺织服装为特色的高校。学校现有金花、临潼两个校区,占地108万平方米,设有13个教学单位。现有实验室13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省级虚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国家级和省部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7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公共服务平台1个。各类在校学生近20000人,其中本科生17000余人,研究生近2000人。
学校的前身是北京高等工业专门学校机织科,于1928年开始培养本科生,1978年建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联合培养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其中工程硕士专业授权点11个)。陕西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3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1个。省级教学团队19个,省级精品课程及资源共享课程31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2个。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3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7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专业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