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2)
(四)各试点院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经市教委核准备案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院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本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教委将对试点院校招生章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五)各试点院校于2020年1月4日前向市教委报送院校自主测试方案。
八、管理与监督
各试点院校在春季考试招生工作中,必须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不断完善考试招生工作制度,确保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对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依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其他要求
(一)市教育考试院依据本文件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二)2020届高中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毕业学校负责;2019届高中阶段毕业生,以原毕业学校品德评语为主;2019年以前的高中阶段毕业生,由考生所在街道、乡、镇或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作出组织鉴定。
(三)考生体检工作由试点院校组织。
(四)港澳台考生填报志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院校一览表
2.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3.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
4.2020年本市春季考试招生工作日程简表
附件1
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院校一览表
序号 |
院校名称 |
1 |
上海理工大学 |
2 |
上海海事大学 |
3 |
上海戏剧学院 |
4 |
华东政法大学 |
5 |
上海海洋大学 |
6 |
上海电力大学 |
7 |
上海大学 |
8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9 |
上海师范大学 |
10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11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12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13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14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15 |
上海电机学院 |
16 |
上海商学院 |
17 |
上海政法学院 |
18 |
上海健康医学院 |
19 |
上海杉达学院 |
20 |
上海建桥学院 |
21 |
上海兴伟学院 |
22 |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
23 |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
附件2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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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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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与各校区地址,同时明确各年级及专业就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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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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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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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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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大学(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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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说明本校招生决策机构、业务机构,及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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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说明计划分配原则、男女比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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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说明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及外语教学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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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选拔对象 |
说明自主测试招生选拔对象、报名条件等(依据沪教委学〔2019〕43号报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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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说明是否对考生身体素质、健康状况有特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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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
说明选拔程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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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说明加分投档要求(如有)、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处理办法、候补录取考生依次递补规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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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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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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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说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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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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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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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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