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 高考 > 吉林高考 >

吉林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工作(3)

2011-05-17 17:09:08

7.获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终审确认。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毕业生,申请高考加分,须填写《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高考照顾加分申请表》,交验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参加吉林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资格测试,由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终审确认。

8.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荣立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考生,由吉林省民政厅终审确认。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申请高考加分,须填写《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考生高考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交验其户口本、身份证、入伍证明、退役转业证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或《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由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民政部门初审,交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招生办公室,由省民政厅终审确认;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申请高考加分,须填写《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高考照顾加分申请表》,交验其户口本、身份证和服役证明、服役期间获奖证明(二等功还包括嘉奖令)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民政部门初审,交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招生办公室,送省民政厅终审确认;

(3)烈士子女考生申请高考加分,须填写《烈士子女考生高考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交验其户口本、身份证和《革命烈士证明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由考生或其父(母)所在地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民政部门初审,交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招生办公室,送省民政厅终审确认。

9.获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者或其子女考生,由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终审确认。

获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者或其子女考生申请高考加分,须填写《见义勇为考生高考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交验“荣誉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考生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由考生所在地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安部门初审,交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招生办公室,送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终审确认。

10. 少数民族考生由省公安厅和省民委终审确认。

(1)高考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2)高考不用本民族文字(用汉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少数民族考生申请高考加分,须填写《少数民族考生高考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交验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与考生同民族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由考生高考报名地的县(市、区)或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办公室会同同级公安、民族事务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民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民办[2009]121号)文件初审,交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招生办公室,送省公安厅、省民委终审确认。

三、审核及信息统计上报要求

1.凡申请高考照顾加分的考生,须填写高考照顾加分资格审核(申请)表一式三份,省招生办、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和装考生高考档案各存一份。考生到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相关表格,也可登陆吉林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jledu.gov.cn)或吉林教育电视台信息网(网址:http://www.jletv.cn)下载。

2.考生申请高考照顾加分及其交验相关证件截止时间为4月25日(含),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3.各级有关主管部门评定(选)具有高考照顾加分考生资格活动应在当年的4月20日前结束,之后评定(选)的具有照顾加分资格考生不享受当年照顾加分政策。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