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学费多少
1,收费标准
1. 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除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外)、能源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所属各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元;
2. 航空航天学院按航空航天类进行招生,学生入学后在专业分流前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后到机电工程系、仪器与电气系和自动化系各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到动力工程系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行器系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6760元;
3. 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360元;
4.软件学院和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5460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人每学分400元,每学年约为40学分;
5.国际学院金融学专业和会计学专业(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每人每学年50000元,如第四年选择到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学习则该年学费按都柏林商学院的收费标准收取,约人民币14-18万元;
第四十三条住宿费标准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800-1200元,3-6人/间。厦门大学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2,各专业收费标准
厦门大学2015-2019级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制订)
收
费
生 |
二 O 一五 级 |
一类: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能源学院、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信息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除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外)、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航空航天学院(航空航天类专业除外)、药学院所属各专业及公共卫生学院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授予医学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免学费。 |
5460 |
原软件学院所属各专业、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学分400元。
|
|
二类:航空航天类专业 |
6760 |
|
|||
三类:艺术学院各专业 |
9360 |
含师范及非师范类 |
|||
|
|||||
收
费
生 |
二 O 一六级 |
一类: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社会与人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信息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除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外)、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航空航天类专业除外)、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所属各专业。 |
5460 |
原软件学院所属各专业、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学分400元。
|
|
二类:航空航天类专业 |
6760 |
|
|||
三类:艺术学院各专业 |
9360 |
含师范及非师范类 |
|||
收
费
生 |
二 O 一七级 |
一类: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社会与人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信息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除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外)、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航空航天类专业除外)、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所属各专业。 |
5460 |
原软件学院所属各专业、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学分400元。
|
|
二类:航空航天类专业 |
6760 |
|
|||
三类:艺术学院各专业 |
9360 |
含师范及非师范类 |
|||
收
费
生 |
二 O 一八级 |
一类: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社会与人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信息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除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外)、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航空航天类专业除外)、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所属各专业。 |
5460 |
原软件学院所属各专业、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学分400元。
|
|
二类:航空航天类专业 |
6760 |
|
|||
三类:艺术学院各专业 |
9360 |
含师范及非师范类 |
|||
收
费
生 |
二 O 一九级 |
一类: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社会与人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信息学院(除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外)、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除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外)、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航空航天类专业除外)、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所属各专业。 |
5460 |
信息学院软件工程、数字媒体工程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学分400元。
|
|
二类:航空航天类专业 |
6760 |
|
|||
三类:艺术学院各专业 |
9360 |
含师范及非师范类 |
|||
中外 合作 办学 项目 |
国际学院金融学专业和会计学专业 (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在厦门大学期间的收费标准
|
50000 |
2016级按原标准45000执行 |
||
退学 试读 |
|
按编入所在年级的缴费标准收取。 |
|
||
休学 复读 |
各专业 |
按休学前所在专业年级的标准收费。 |
|
||
降级生 |
|
按转入的专业年级入学时的收费标准收取。 |
|
||
重新学习课程学生 |
|
100 |
|
||
|
150 |
||||
|
200 |
||||
双学士学位学生(含辅修制) |
1、文科类、理科类 |
100 |
按学分收费(元/学分) |
||
2、工科、经济类、管理类、医学类、建筑类 |
120 |
||||
3、艺术类 |
150 |
||||
延期毕业的本科生 |
1、基础学科、其他学科 |
100 |
须缴清全部学费,延长学年期间按学分收费(元/学分)。 |
||
2、医学院各专业、飞机工程专业 |
150 |
||||
3、艺术学院 |
200 |
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及学生入住宿舍的规格收取费用)
类型 |
项目 |
住宿收费标准(元/人、年) |
备注 |
||
---|---|---|---|---|---|
博士生 |
硕士生 |
本科生 |
|||
A |
芙蓉一 |
|
|
1100 |
|
芙蓉二 |
|
|
1100 |
|
|
芙蓉七 |
|
1100 |
1100 |
|
|
芙蓉八 |
|
1100 |
1100 |
|
|
芙蓉九 |
|
1100 |
1100 |
|
|
芙蓉十 |
|
1100 |
1100 |
|
|
石井一 |
|
1100 |
1100 |
|
|
石井二 |
|
1100 |
1100 |
|
|
石井三 |
|
1100 |
1100 |
|
|
石井四 |
|
1100 |
1100 |
|
|
石井五 |
|
1100 |
1100 |
|
|
石井六 |
|
1100 |
1100 |
|
|
石井七 |
|
1000 |
1000 |
|
|
勤业四 |
|
1100 |
1100 |
|
|
凌云一 |
|
1100 |
1100 |
|
|
凌云二 |
|
1100 |
1100 |
|
|
凌云三 |
|
1100 |
1100 |
|
|
凌云四 |
|
|
1100 |
|
|
B |
芙蓉四 |
|
|
1200 |
|
芙蓉五 |
|
1200 |
1200 |
|
|
芙蓉六 |
|
1000 |
1000 |
|
|
芙蓉十一 |
|
1200 |
1200 |
|
|
芙蓉十二 |
|
1200 |
1200 |
|
|
芙蓉十三 |
|
|
1200 |
|
|
新区二 |
|
|
1200 |
|
|
新区三 |
|
|
1200 |
|
|
C |
新区一 |
|
|
1200 |
|
D |
芙蓉三 |
|
900(4人间) 900(5人间)
|
900(4人间) 900(5人间)
|
|
E |
凌云五 |
2300(单人间) 1200(2人间) |
1200(2人间) |
|
|
F |
凌云A |
2400(单人间) 1200(2人间) |
|
|
|
凌云B |
2400(单人间) 1200(2人间) |
|
|
|
|
凌云C |
2400(单人间) 1200(2人间) |
|
|
|
|
凌云D |
1200(4人间) 1000(3人间)
|
1200(4人间) 1000(3人间)
|
1200(4人间) 1000(3人间)
|
|
|
勤业六 |
2400(单人间) 1200(2人间) |
|
|
|
|
勤业七 |
2400(单人间) 1200(2人间) |
|
|
|
|
丰庭A |
2400(单人间) 1200(2人间) |
|
|
|
|
丰庭B |
2400(单人间) 1200(2人间) |
|
|
|
|
丰庭C |
2400(单人间) 1200(2人间) |
|
|
|
|
丰庭D |
2400(单人间) 1200(2人间) |
|
|
|
|
丰庭三 |
|
1000 |
1000 |
|
|
综合楼 |
|
800 |
800 |
|
|
南光七 |
|
1200 |
1200 |
|
|
笃行三 |
|
800 |
800 |
|
|
东村8号 |
|
600 |
600 |
学校收回改造 |
|
G |
曾厝垵学生 公寓(一期) |
1600(1人间) 1200(4人间) 1000(3人间) |
1600(1人) 1200(4人间) 1000(3人间) |
1200(4人间) 1000(3人间) |
|
曾厝垵学生 公寓(二期) |
1600(1人间) 800(4人间) |
1600(1人间) 800(4人间) |
1600(1人间) 800(4人间) |
|
|
G |
海韵16、17 |
2200(两人间) |
2200(两人间) |
1100(四人间) |
|
H |
翔安校区学生公寓 (一期) |
2400(1人) |
1600(2人) |
1200(4人) |
住宿翔安2人/间的学生(国际学院自主招生的学生)按1600元/年/人收取。 |
翔安校区学生公寓 (二期) |
2400(1人) |
1600(2人) |
1200(2人) |
|
|
翔安校区学生公寓 (三期)
|
2400(1人) |
1600(2人) |
1200(2人) |
|
|
翔安校区学生公寓 (四期)
|
|
|
1200(4人) |
映雪1—6 |
|
I |
南光四 |
四人间:1个月以上的,8元∕天∕人;一个月以内的,30元∕天∕人 三人间:1个月以上的,18元∕天∕人;一个月以内的,45元∕天∕人 二人间:1个月以上的,25元∕天∕人;一个月以内的,55元∕天∕人 |
外国留学生 收费标准 |
||
南光五 |
二人间:1个月以上的,30元∕天∕人;一个月以内的,60元∕天∕人 |
||||
蔡清洁楼 |
四人间:1个月以上的,25元∕天∕人;一个月以内的,50元∕天∕人 二人间:1个月以上的,30元∕天∕人;一个月以内的,70元∕天∕人 一人间:1个月以上的,50元∕天∕人;一个月以内的,100元∕天∕人 |
3,资助政策
第四十四条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厦门大学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绿色通道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录厦门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xszz.xmu.edu.cn)“政策规定”栏目查询。
第四十五条国家奖、助政策
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还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十六条厦门大学奖、助体系
厦门大学设立了“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50余项校级奖学金和多项院(系)级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同时还建立起包括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形式在内的完整的资助体系,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
4,学校简介
厦门大学(Xiamen University),简称厦大(XMU),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建校迄今,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30多万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厦大学习、工作过的两院院士达60多人。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6个学部以及28个学院(含88个系)和14个研究院,形成了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管理科学、艺术科学、医学科学等学科门类在内的完备学科体系。学校现有1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7个一级学科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46个福建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9个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地。拥有31个博士后流动站;3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9个交叉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学科授权,24个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授权。2017年,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5个学科入选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65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87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0.6%(下同),拥有博士学位的2154人,占81.1%。学校共有两院院士22人(含双聘院士9人),文科资深教授2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简称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10人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4人、讲座教授16人、青年学者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6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3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5人、教学名师1人、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2人、青年拔尖人才9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0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138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9人;国家创新研究群体8个、教育部创新团队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