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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3)

2014-03-12 17:11:21


六、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
说明:
 1、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2、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7664810  0411-87664819  0411-87668743  13352239822  
传    真:0411-87668743   
学院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城南路15号            
邮    编:116100
  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3月17日-4月9日中午12:00 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3月20日—4月9日 缴纳报名考试费
4月10日-4月11日 省招考办对报考我校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月12日-4月17日 考生查询资审结果,打印报名信息表
4月19日 到校确认、领取准考证
4月20日 考试
4月21日-4月24日 评卷、汇总成绩
4月25日-4月26日 考生成绩查询
4月27日 录取
4月28日 省招考办审批预录取结果
4月30日 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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