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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

2014-03-12 17:11:21


  6、领取准考证
通过现场确认并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19日在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主教学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四、命题及考试
1、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辽宁省高考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各项要求,由学校组织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00分。
专业素质加试:空中乘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等专业满分300分,其他专业满分100分。详见我校校园网专业素质考试大纲。
专业素质加试分为面试、笔试二种方式。面试专业:空中乘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等4个专业;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3个艺术类专业,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就作为专业素质加试成绩。笔试专业:除面试专业、艺术类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
说明:
1、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专业,考生若取得辽宁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则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素质加试成绩。
2、空中乘务专业若已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学校不再组织专业素质加试,专业考试成绩作为专业素质加试成绩。
 
单独招生考试安排 
 

科目 考试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文化课考试 笔试 4月20日 9:00-11:30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专业素质加试 笔试 4月20日 13:30-15:00
专业素质加试 面试 4月20日 13:00-17:00

五、录取办法及原则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服装工艺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八个专业录取办法: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素质加试(或面试成绩),满分400分。
2、录取资格线
学院根据总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在录取资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素质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素质加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二)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三个专业录取办法: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1.5,满分750分。
2、录取资格线
学院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凡达到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在录取资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省美术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省美术统考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三)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办法:
1、录取资格线
学院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素质加试成绩分别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两个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原则
凡达到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以专业素质加试成绩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录取。若专业素质加试成绩相同时,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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