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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2012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质检语文试题(B卷)答案(3)

2013-01-29 15:08:37


A、人在儿童阶段,由于分不清知觉到的和想象到的,所以往往以“我”为中心看待事物,把一切事物都看成是有生命的。
  B、儿童的“我向思维”,是童心、童真的体现,是其天性的自然流露,也是无须做出特别的努力就可以自然做到的。
  C、作家的“移情”与童心有许多相同、相通、相似之处,因此,只要不失“赤子之心”,作家就能写出生活的本真。
  D、作家的创作过程中,诗意地感受生活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善于把自己的情感和经历移置到外在于自己的事物里面去。
  E、伟大的艺术家总是有着童心般的真,但也是比童心更高层次的真,因为他们是“自觉”地将无生命事物生命化。

13.下列对儿童的“我向思维”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3分)
  A、“我向思维”是把一切事物都看做有生命的和有情感的对象的一种儿童早期的思维方式。
  B、“我向思维”是儿童把自己转化到事物里面去,着意追求的物我交融、物我化一的境界。
  C、“我向思维”是儿童处于天真无知的混沌状态下,将无生命事物生命化的一种思维方式。
  D、“我向思维”与原始人的“原始思维”有着相似性,都是由于不理解事物的真相而形成的。
14.根据文意,请分析文中画线句子“人由于不理解事物,就变成一切事物”这种观点的合理性。 (4分)

15.根据文章的内容,概括出作家“移情”的特点。(4分) 

四.本大题为选考题。从以下两篇文章中任选一篇,阅读并完成后面的题目(共15分)

(一)三好学生林书豪
                       易小荷
2012年8月,林书豪受邀来到上海,出席一系列商业活动。
林书豪经纪公司的工作人员王凡说,林书豪回国来的日程安排得分秒必争,但是,不管活动安排得多么晚,事情多么琐碎,“他每天四五个小时的训练时间是雷打不动的。”
中央电视台体育评论员于嘉说,他一直都记得,有一次去看林书豪训练,他正好在“教育”自己的弟弟林书伟,他说:“我们应该感谢那些拥有天赋,但却懒惰的人……”
当去年夏天NBA宣布停摆时,林书豪即便无球可打,他对NBA的渴望仍未终止。在跟随CBA球队东莞新世纪训练期间,林书豪随身都带着两个NBA指定用球,很少用CBA球队的指定用球, “我想保留对NBA的感觉。”他这样说。
在华期间,看着琳琅满目的饮食,还有各种商业酒宴的诱惑,林书豪对自己的要求也不曾放松。每天训练3次,每次1-2小时,在停摆的日子里,林书豪从没有间断过。他曾经在接受电视采访时坦承自己非常喜欢吃糖,王凡却说从来没有见过他吃糖“这次来中国,他不仅仅是对鸡皮那些脂肪多的东西敬而远之,就连最喜欢吃的炒饭都一筷子不动。”
有一件事情让王凡一直都颇为惊讶,去年打邀请赛的时候,要离开中国回国前林书豪突然拿出一双鞋送给王凡, “我当时挺惊讶的,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的鞋号,后来问他,原来打邀请赛之前,赞助商给每个球员一双鞋,他说他鞋太多了,很随意地问了我的鞋号大小。”
早在2011年6月,林书豪的经纪人几个朋友发出邀约,说去帮忙看看一个小孩叫林书豪。据于嘉回忆说当时有NBA总决赛,又有国家队,大家都忙不过来,结果阴差阳错只有于嘉一个人去了……后来于嘉写了几篇关于林书豪的报道,又邀请他去武汉看比赛。两人之间因此保持了长久的联系。
“我当初确实倒没有那么看好他,但是我觉得他可以是中国孩子的榜样。”于嘉说他之所以愿意“帮忙”是因为他亲历的一件事情,有一次NBA大篷车的一个活动,别人说话林书豪不会插嘴,如果服务员递给他东西,他会双手去接。
采访结束,他站起身来,对每一个工作人员轻微弯腰、鞠躬,然后给予周围的一个360度无死角的微笑。
重重的人群之外,有个专程赶来的姑娘,手上捧着本林书豪的英语传记,一丝不苛地凝视着林的每一个动作,一边紧张地低声询问我什么时机去找他要签名合适,因为第二天就是他弟弟的生日,这本带有签名的书是最理想的生日礼物,当我问及她弟弟喜欢林书豪的原因时,她毫不犹豫地回答说:“我弟弟喜欢一切的成功人物,奥巴马、姚明,还有林书豪。”
在微博上随机地问了一个从广东移民去美国的青年,他说身边有许多华裔都像他一样喜欢林书豪,喜欢的原因大同小异,“我们不但羡慕他的成功,更羡慕他得以成功的品质。”
                                            (摘自凤凰网)
16、应该如何理解林书豪对弟弟说的“我们应该感谢那些拥有天赋,但却懒惰的人”?(4分)

17、本文题目叫“三好学生林书豪”,请简要分析本文主要写了林书豪哪些优秀品质。(5分)

18、“我们不但羡慕他的成功,更羡慕他得以成功的品质。”你认为林书豪赖以成功的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请结合本文内容谈谈你自己的认识。(6分)

(二)初 恋
周作人 
    那时我十四岁,她大约是十三岁罢。我跟着祖父的妾宋姨太太寄寓在杭州的花牌楼,间壁住着一家姚姓,她便是那家的女儿。她本姓杨,住在清波门头,大约因为行三,人家都称她作三姑娘。姚家老夫妇没有子女,便认她做干女儿,一个月里有二十多天住在他们家里,宋姨太太和远邻的羊肉店石家的媳妇虽然很说得来,与姚宅的老妇却感情很坏,彼此都不交口,但是三姑娘并不管这些事,仍旧推进门来游嬉。她大抵先到楼上去,同宋姨太太搭讪一回,随后走下楼来,站在我同仆人阮升公用的一张板桌旁边,抱着名叫“三花”的一只大猫,看我映写陆润庠的木刻的字帖。 
    我不曾和她谈过一句话,也不曾仔细的看过她的面貌与姿态。大约我在那时已经很是近视,但是还有一层缘故,虽然非意识的对于她很是感到亲近,一面却似乎为她的光辉所掩,抬不起眼来去端详她了。在此刻回想起来,仿佛是一个尖面庞,乌眼睛,瘦小身材,而且有尖小的脚的少女,并没有什么殊胜的地方,但她是使我于自己以外感到对于别人的爱着,引起我没有明了的对于异性的恋慕的第一个人了。 
    我在那时候当然是“丑小鸭”,自己也是知道的,但是终不以此而减灭我的热情。每逢她抱着猫来看我写字,我便不自觉的振作起来,用了平常所无的努力去映写,感着一种无所希求的迷蒙的喜乐。并不问她是否爱我,或者也还不知道自己是爱着她,总之对于她的存在感到亲近喜悦,并且愿为她有所尽力,这是当时实在的心情,也是她所给我的赐物了。在她是怎样不能知道,自己的情绪大约只是淡淡的一种恋慕,始终没有想到男女夫妇的问题。有一天晚上,宋姨太太忽然又发表对于姚姓的憎恨,未了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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