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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

2017-07-10 18:42:48

(1)必须满足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在浙招生普通
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中学校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选考科目要求。
(2)高考成绩:语文≥90分,数学≥90分,外语≥90分。
第二十五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和以下专业要求、建议执行。
(1)生物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色盲、色弱考生限报(根据专业要求)。
(2)临床医学专业:建议肢体残疾,将影响所填报专业学习、就业的考生慎报(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
(3)法医学专业:要求裸眼矫正度数小于400度,年龄小于20岁。建议男生身高170cm以上(含170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鉴于该专业就业特殊性,建议女生慎报)。
(4)护理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
(5)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5cm以上(含155cm)(根据口腔治疗器械操作要求)。
(6)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身体无残疾,无色弱,无色盲(根据专业要求)。
(7)麻醉学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建议男生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女生身高150cm以上(含150cm)(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商务英语专业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满分的60%以上(含60%)。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七条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新生进校时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八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遵义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九章 复查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邮政编码:563000
         区    号:0851
         联系电话:28609366
        传    真:28204408
         咨询电话:28204791、28205801
          监督电话:28643387(兼传真)、28609366
            电子邮箱:zyyxyzsbgs@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zmc.edu.cn/
                        http://www.zmc.gz.cn/
            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
            /index04.asp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遵义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遵义医学院招生办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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