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 高校招生 > 招生简章 >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2017年本、专科招生章程(2)

2017-07-07 11:03:05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缴纳经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注:我校无清真餐厅)

第十四条  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入学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上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和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奖励及助学办法

    第十六条 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学校设有董事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建立勤工助学制度,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按劳取酬。

第七章  毕业与就业

第十七条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修满学分,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均可颁发国家承认的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校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此前制定的与本章程不相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一条  学校网址:http://www.hnctxy.com。招生网址:http://zb.hnctxy.com。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杨桥湖大道1号,邮政编码:430205。招生咨询热线:027-81731888、81730653;招生办公室传真:027-81731888;电子邮箱:ctxyzsb@163.com。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