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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

2017-06-17 09:51:34

 

  第十六条 实行高考新方案的个别省市录取规则:江苏省按照该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我校普通类要求选测科目为:理工类选测物理,文史类选测历史;另一选测科目不做要求。对符合江苏省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的考生(选测2B、必测4C、技术合格)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对符合江苏省报考基本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3门)的考生按照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学校非艺术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浙江和上海考生须满足我校2017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

  第十七条 “双培计划”、“外培计划”相关专业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录取。非艺术类外培专业只招英语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在我校组织的全国统招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艺术类专业与统招艺术类专业在同一批次按照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为落实教育部卓越工程师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开设印刷工程“毕昇班”、机械工程“卓越班”,毕昇班、卓越班学生从新生中进行选拔。为提高编辑出版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开设编辑出版学“韬奋班”。韬奋班学生从新生中进行选拔。

  第六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录取通知书均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同时通过学校网页及各省市招生办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学费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学费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本科:外语类5000元/学年,文史类4200元/学年,理工类4600元/学年,艺术类100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入学后全部要求住校,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根据北京市有关物价标准,按照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750元/学年-1500元/学年。

  第七章 学生奖励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全面落实“奖、勤、贷、助、补、减”六元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奖学金按学年评定,学校等级奖学金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人次。另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卓越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六种奖学金项目,全校1/3的学生可以获得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并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印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通信地址、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

  邮编:102600

  电话:010-60227871

  学校网址:http://www.bigc.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bigc.edu.cn/

  招生微信公众账号:bigc_zsb

  电子邮箱:zsb@bigc.edu.cn

  北京印刷学院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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