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
7、艺术生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联(统)考成绩,我院在外省不单独组织艺术
类专业课考试;北京市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证方能报考我院。在专业课和文
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8、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9、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10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
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标准。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五
官端正,男生身高174—184CM,女生身高162—172CM,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4.8以上,身体
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学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
者将退回原籍。
三、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酒店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为9000元/年;金融管理、会计、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电子
商务专业为9500元/年;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为98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为10500
元/年;空中乘务专业为14800元/年。
四、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最高额度可达8000元/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
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俭学、缓交或减免学费等措施。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
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五、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61595668
010-61595685
010-61590456(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bibtedu.cn
E-mail:17467675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