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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17-05-27 09:06:25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生完成学业,符合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毕业时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第二十三条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东风校区和科学校区:普通本科文科类专业3400元/生/年,理工类及体育类专业3700元/生/年,普通艺术类专业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普通本科文科专业14000元/生/年,理科专业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软件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G软件)、软件工程]专业12000元/生/年。

郑州轻工业学院易斯顿美术学院:雕塑专业16000元/生/年,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14000元/生/年。

根据宿舍情况住宿费600~1100元/生/年。

如有变化,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71-63925110、63557508、63557568(传真)。

学校网址: http://www.zzuli.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zzuli.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轻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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