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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学院2017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2017-04-13 15:07:27

厦门医学院2017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进招生工作依法管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厦门医学院

学校代码:12631(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医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历相应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学校简介

厦门医学院是2016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始建于救世医院1900年附设的医学专门学校和1924年增设的护士学校,1953年整合成立福建省厦门卫生学校,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校迄今,先后为国家培养了3万余名医药卫生技术人才。近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9%以上。

学校办学条件日益完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7亿元,图书馆馆藏纸制图书43.1万册,校内建有13个实验实训中心,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个,省级示范专业7个,省级示范基地2个,省高等教育精品专业1个,市重点专业5个。学校拥有4所附属医院,直属附属厦门市第二医院为三甲综合医院、直属附属厦门市口腔医院为三级专科医院、非直属附属厦门市仙岳医院为三甲专科医院、非直属附属泉州市儿童医院为三级专科医院。

专任教师292人(含附属医院66人)。其中,教授和副教授100人,高级职称占34.2%;具有博士学位86人,具有硕士学位154人,硕士学位以上占82.2%;“双师型”教师占51.1%;兼职教师81人,占专任教师的27.7%;学校有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省百千万人才1人,省高校杰出青年研究人才3人,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1人、台湾特聘专才4人和台籍教师2人。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坚持“德厚立人、术湛立业”的校训和“育人为本、质量第一”的办学理念,先后被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学校”、“省高校信息化先进单位”、“省生命教育示范学校”、“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法律进学校先进单位”、“市平安先行学校”、“市花园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校“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创新兴校、文化塑校、合作壮校”的发展战略,力争将学校建成学生满意、行业尊重、产业欢迎的应用型本科医学院校。

三、招生计划:

2017年我院高职招考面向中职医药卫生类招生,拟招收专业有:

专科专业:护理、中药学、助产、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

“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印制的《福建招生资讯·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四、录取条件:

1、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7〕5号)文件要求执行。

2、护理(学)、助产专业优先录取中职期间就读专业为护理和(或)助产专业学生,其中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不作限制。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身体复检,发现有不符合指导意见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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