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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16-06-29 14:57:29

  第十二条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是学校多学科高水平特色校区,2016年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批次招收1200名新生(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规定批次招生),招生专业(方向)为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动物科学、动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方向)、动物医学、动物医学(宠物医学方向)、动物药学、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荣昌校区学生进校后,只能在荣昌校区专业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专业转换。

  第十三条  西南大学西塔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塔斯马尼亚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于2016年开始招生,招生专业为生物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经济学。西塔学院学生进校后,只能在西塔学院专业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专业转换。

  西南大学录取的其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心理学、软件工程、自动化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进校后,只能在该项目专业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专业转换。

  第十四条  2016年学校在重庆市、四川省对部分农科类专业继续实行单列代码招生,即在西南大学10635国标代码的一本第一批次设立单独招生代码,以“西南大学(农科类)”名称招生录取,专业包括:农学、农村区域发展、植物科学与技术、园艺、植物保护、蚕学、动物科学大类(含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含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学)、茶学等。农科类单独招生代码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该代码招生专业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专业转换。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各类学生(保送生、运动训练、少数民族预科升科学生及取得学校文化单测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和获得免试资格的优秀运动员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六条  在学校单独组织有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在相关艺术类专业(类)省级统考或省级联考(以下简称省统测)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校考且专业合格。

  第十七条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组织自主招生及保送生测试。

  第十九条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须参加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区组织的政审、面试、体检(与报考军校考生同步)。

  第五章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考生的成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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