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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

2016-06-09 07:43:25

八、收费标准(以海南省物价局审定价格为准)

文理类专业7000-9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500-9000元/学年,中加合作项目专业9800-13800元/学年;航空服务专业9700元/年;住宿费1200-1500元/学年。

九、退费办法

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教材费按实际支出情况结算。

十、毕业证书

学校实行“双证制”,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接受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获取国家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属于中加合作项目专业的学生,在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本校大专文凭和加拿大荷兰学院大专文凭。

十一、奖、助学措施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及“焕春奖学金”、“海南农信社农金奖学金”、“惠通嘉华奖学金”等企业设立的专业奖学金,最高奖励额度8000元/学年/生。依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十二、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一)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通过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hcvt.cn。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话:0898 – 31930666  31930777 31930888

传真:0898 – 31930667

联系人:贺老师  唐老师  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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