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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3)

2016-06-06 20:16:46

  第一批次招生专业:

  (一)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二)资产评估专业学费5300元/生·年。

  第二批次招生专业:

  (一)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学费30000元/生·年;

  (二)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费27000元/生·年;

  (三)建筑学、临床医学专业学费25000元/生·年;

  (四)金融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23000元/生·年;

  (五)工业设计、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20000元/生·年;

  (六)机械电子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药学、护理学、日语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

  (七)其他专业学费17000元/生·年。

  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为优秀学生设立新生精英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专业精英奖学金、创新创业类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优秀团队奖等。此外,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由社会各界捐赠的各项外设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 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zucc.edu.cn

  咨询电话:0571-88018551

  电子邮件:zs@zucc.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邮 编:310015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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