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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

2019-07-03 07:59:08

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和体育与健康等合格性考试科目由各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各地市根据课程教学进度统筹安排。原则上,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不早于第3学期、不迟于第5学期;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不早于第2学期、不迟于第4学期;体育与健康科目每学年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在高三年级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2.考试时长。语文合格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数学、英语2门合格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各为9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合格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各为6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各75分钟。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时长由各地市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题型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均实行闭卷考试。合格性和选择性考试科目题型均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逐步探索面试、听说考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测试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

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考试方式由各地市自行确定。要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重视技能的考核。其中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要进行1-2项艺术(或音乐、美术)技能考核,体育与健康科目要选择2项运动技能进行考核。

四、成绩呈现和使用

(一)成绩呈现

1.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5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呈现。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合格/不合格”或等级呈现。

2.选择性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00分,物理、历史以卷面分呈现并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分呈现并计入考生总成绩,计分方法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等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方法的通知》(粤教考〔2019〕14号)。

3.经批准设立的内地民族班学生成绩单独划定等级。

(二)成绩认定及有效期

1.合格性考试科目的成绩认定。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其他考生成绩均认定为合格。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 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含0分,下同)共25%。E等级为不合格。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合格/不合格”或各等级的比例由各地市自行确定。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当次当科考生总数98%以上的成绩可视为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时非英语语种当次当科考生总数98%以上的成绩或初级等级证书成绩可视为外语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高中学校组织的非英语语种外语科目考试成绩是否认定为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由各地市确定后报省备案。

2.本办法实施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认定。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D级及以上等级成绩的,可认定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

3.外省转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取得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单位出具成绩证书,可转入我省,但仅作为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和同等学力认定的依据,不用于高校录取。

4.成绩有效期。用作普通高中毕业和同等学力认定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长期有效,计入考生春季高考录取总成绩的语文、数学、英语合格性考试成绩及计入考生夏季高考录取总成绩的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三)成绩使用

1.作为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和同等学力认定的依据之一。学生按《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满规定的学时获得相应学分、合格性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和主要依据。学生在校期间因未通过合格性考试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离校后可继续参加有关科目合格性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核发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依据。普通高中合格性考试成绩也可作为社会人员等认定普通高中学校同等学力的主要依据,具体认定办法由各地市确定。

2.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反映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各地市要发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对中学教育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和对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教育教学指导及质量评价的重要手段,加强督导,但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普通高中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3.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计入考生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和招生专业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及自身兴趣特长,在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再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组成。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对应的科目要求。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管理。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教育公平,关乎社会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形成统一高效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运行机制。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及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选择性考试;同时负责对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考试的考务管理等提出规范要求,建立监督机制,统筹指导各地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市负责本区域内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合格性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选择性考试的具体考务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或考核,确保本区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二)强化条件保障。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及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的条件保障,特别要加强农村和薄弱地区普通高中学校的建设,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切实加强各级考试招生机构的基本能力建设,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等工作的管理制度。大力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改善考试条件。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落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学校承担部分可从生均公用经费开支。加强命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建立命题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和命题专家库,强化命题人员培训。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卷)库建设,建立和完善命题审查和组织保障制度,提高考试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考试管理和研究。建立健全考试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考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高考试工作组织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明确考点和考场职责,强化考试安全保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和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考试队伍建设,重视考务和监考人员培训。严肃考风考纪,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加强考试监督和监考文化建设;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做好评卷工作,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队伍,加强对评卷教师的培训和管理;采取网上阅卷,统一阅卷程序、标准和方式,确保评分公正、客观、准确;加强对评卷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评卷质量和公信度。重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价的研究,完善考试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和工作程序,加强对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研究,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提供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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