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录取查询

2021-07-31 11: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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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录取查询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学院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暂未开始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为:

①普通文理类专业:按照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若外语分数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文史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工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理工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体育类专业:按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③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后,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且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3+3”高考模式的省份录取原则为:

(1)北京、海南、天津根据“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录取,其中:

①普通类专业:按照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若外语分数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它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体育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按照第十八条对应原则进行录取。

(2)浙江按照“专业+院校”模式,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3+1+2”高考模式的省份录取原则为:

(1)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根据“院校专业组”模式按照第十八条对应原则进行录取。

(2)重庆、河北按照“专业+院校”模式,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在所有成绩、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教育部和生源地有关政策,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院在依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四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我院将通过快递物流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录取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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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介绍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2002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2004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专项检查评估。学院坐落于常德市青年东路,由东西两个校区组成,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14万多平米,在校学生6700多人,专职管理人员60多人。校园环境幽雅,绿树成荫,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风雨操场、学生公寓,各类办学设施日臻完善。

学院依托母体学校优质的教学资源办学,坚持“以学生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把教育质量作为学校的立足之本,实施“素质+能力+特长”的人才培养模式,将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养有机结合,面向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市场需要,着力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精神的本科学历层次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学院以聘用母体学校的优秀教师为自己的专任教师队伍,师资力量雄厚,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服务。

学院不断强化实践教学,成立了20多个学生社团和协会,建立了一批学生实践、实习基地,确保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全面提高。我院学生参加湖南省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达到了95%以上,一直保持了全省领先地位。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等专业比赛活动中共获得十四项大奖。学院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较高水平。

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享受湖南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同等待遇,毕业时颁发教育部注册认可的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芙蓉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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