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录取查询

2021-08-05 11:49:28
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已经公布,对于报考甘肃政法大学的同学们来说,是否被学校录取是最关心的事情,一品高考网整理了甘肃政法大学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帮助同学们第一时间知晓自己的录取结果,若有部分链接失效,建议您登录学校官方网站自行查找查询入口。

甘肃政法大学录取查询

录取

第二十条 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形式,按照生源省公布 的考生类别分类录取。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二十一条 甘肃政法大学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 试主管部门关于本科招生的调档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原则 上为 100%—120%。

第二十二条 甘肃政法大学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 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区)的录取规则为: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有 关规定和学校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其中浙江、 山东、辽宁、重庆、河北,实行分段平行录取,按招生计划 1:1“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上海、北京、天津、 海南、广东、湖南、湖北、福建、江苏,按照院校专业组投 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 行。 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在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 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在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 AB 以上 (含 AB),对进档考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甘肃政法大学执行“分数优 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 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 6 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进行调剂录取; 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若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征 集志愿录取规则及确定专业方法与首次投档考生规定一致。

第二十四条 甘肃政法大学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 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 较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 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和外语成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 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 3 科总分。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 作规定》精神,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低分数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承认符合 照顾政策的考生投档成绩。

第二十六条 我校 2021 年各本科专业招收的学生入学 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教 育部《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有关规定执 行。

第二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考核,按照教育部、卫生 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外语类专业不录取口吃学生,美术 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学生。

第二十九条 为便于管理,学校将法学专业录取的新生 随机分配至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学习,适用同一培养方 案。法学(卓越法治基地实验班政府法治方向)、法学(卓 越法治基地实验班智慧法治方向)、法学(卓越法治基地实 验班生态环境法治方向)三个专业录取的新生分别归口法学 7 院、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法学院管理,执行各自专业人才 培养方案。

第三十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口试与否,参照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执行。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总分 的 67%;报考法学(涉外法治方向)、法学(卓越法治基地实 验班政府法治方向)、法学(卓越法治基地实验班智慧法治 方向)、法学(卓越法治基地实验班生态环境法方向)专业 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总分的 75%。

第三十一条 学校按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经考生所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 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严格执行生源省艺 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省省级招生 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专业课以统考成绩计分,各省(市、 区)统考成绩最低要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合格要求。使用“排 序成绩”投档的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使用其他 类型成绩投档的,在文化课上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选择专业, 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第三十三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 份规定执行,在文化课达到公示优惠分值的控制线上,按照 统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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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介绍

甘肃政法大学是甘肃省属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由中国政法大学对口支援,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全国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建设院,是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

学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后几经撤并,多次易址,历经甘肃省行政干部学校、北湾五七干校、重建甘肃省政法干部培训学校几个阶段。1982年,甘肃省政法干部培训学校从靖远县北湾正式迁至学校现址。1984年,在甘肃省政法干部培训学校的基础上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2004年,甘肃省国防科技工业学校并入甘肃政法学院。2019年6月,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

截至2019年12月,学校建有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66.59亩,校舍建筑面积39.7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16.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910.12万元,纸质图书126.31万册、电子图书80.80万册;有教职工1020人、全日制在校生11021人(其中本科生10145人、硕士研究生876人);设有12个二级学院,开办34个本科专业;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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