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录取查询

2021-08-03 16:07:56
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已经公布,对于报考陕西师范大学的同学们来说,是否被学校录取是最关心的事情,一品高考网整理了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帮助同学们第一时间知晓自己的录取结果,若有部分链接失效,建议您登录学校官方网站自行查找查询入口。

陕西师范大学录取查询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情况按照与各省级招办确定的为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各类别招生项目均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普通类招生各专业(类)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公费师范生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同时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关于印发<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通知》(教民司函﹝2008﹞63号)的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除按省级招生办公室要求填涂有关表(卡)外,还需提交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的《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并于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高考录取结束前将省级招生办公室盖印确认的申请书传真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同时电话告知并确认传真接收成功,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类)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类)。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原则。

未被所报志愿专业(类)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等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类);不能满足所报志愿专业(类)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专业(类)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在投档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确定,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投档位序确定。

第十八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录取原则: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照本章程第十七条规定执行。专业调剂仅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第十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英语(公费师范生)、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类)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类)均无需口试成绩。

第二十一条 体育教育(公费师范生)、体育教育(师范)录取原则:考生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档后,我校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二条 我校红烛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及艺术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简章,按照各省级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及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双语班(协作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其中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本科所在批次相应科类提档线下80分,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本科所在批次相应科类提档线下40分。若所在批次我校无相应科类普通类参考线,参照我校提前批次相应科类普通类提档线执行。

第二十四条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关于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专项、优师专项、保送生及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办法及其他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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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介绍

陕西师范大学(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陕西师大、陕师大,位于陕西西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俄教育类高校联盟、新丝绸之路大学联盟、长安联盟、西部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创新与发展联盟创始成员,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首批试点高校,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院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创建于1944年,前身是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和国立西北大学文学院教育学系,1954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管理。

截至2020年3月,学校长安、雁塔两个校区占地2800亩,设有研究生院和21个学院,开办69个本科专业;拥有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专任教师1900余人,双聘院士8人;有全日制本科生1.7万多人,各类博、硕研究生1.8万多人,各类留学生11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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