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录取查询

2021-08-03 11:18:46
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已经公布,对于报考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同学们来说,是否被学校录取是最关心的事情,一品高考网整理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帮助同学们第一时间知晓自己的录取结果,若有部分链接失效,建议您登录学校官方网站自行查找查询入口。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录取查询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数,以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无志愿级差。若各省对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作了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按以下规则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专业)、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类各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无志愿级差。

报考学校美术类(含美术学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录取,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成绩×60%]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报考学校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录取,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成绩×60%]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报考学校舞蹈学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录取,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排序。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学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无志愿级差。湖北考生按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体育类综合分排序录取。其他省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 +体育素质测试成绩×0.75]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第二十条  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第一学年按专业大类培养,第二、三、四学年根据各教学学院有关规定实行分专业分流培养。

第二十一条  学校面向湖北省招收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优势特色专业)单设院校专业组,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在校期间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面向其他省招收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政策录取,只在明确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录取后在校期间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往届生录取依照各省招生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四条  凡填报学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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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介绍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为支撑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为“湖北省2011计划”牵头高校和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

学校前身是1931年创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湖北省工业学校、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先后于2003年和2009年整体并入。2007年,在湖北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开创了省级教育学院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的先例。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业务指导机构湖北省普通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设在学校,在服务、引领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校近90年来,学校培养了20万余名优秀毕业生,为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08年起,先后与华中师范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专业硕士。

学校地处中国光谷核心区,山清水秀,交通便利。校园面积1718亩,建筑面积43.7万平方米。设有15个二级学院,55个普通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6万多人。现有教职工1191人,专任教师765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68人,82位教师受聘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等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津贴、省政府津贴以及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38人次。外聘高层次人才71人。

学校坚持“举教师教育旗、走应用发展路、育创新创业才”的发展路向,构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12个专业获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其中新闻学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作为首批省属试点“打样”高校接受师范类专业认证,小学教育和汉语言文学2个专业均获有条件通过第二级认证。现有14个以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为代表的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基层教学组织、名师工作室,5个国家级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9个省级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4个省级试点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和实习实训基地,24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名师课堂。获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举办行知实验班、复合型人才实验班、创新人才实验班等教学改革实验班,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近3年,学生在各类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奖317项,其中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竞赛中获金奖。

学校坚持以教师教育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为龙头,结合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打造教师教育、信息技术、新兴产业与区域经济、生物工程、新材料工程、文化创意六大学科专业集群。现有教育学、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省级重点学科。现有湖北省太赫兹与光电子学院院士专家工作站、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植物抗癌活性物质提纯与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基础教育信息技术服务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省教育云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环境净化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1个省级科研平台。近年来,学校获国家自科基金和社科基金项目47项,获教育部、文旅部、科技部和国家民委等科研项目29项,获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项目、省科技厅支撑计划项目、省自科基金、省社科基金项目等科研项目500余项,获专利授权和软件著作版权等100余项。2019年技术合同成交金额4556万元,技术输出至企业成交金额4099万元,分别位列湖北40所高校第11位和第9位。连续三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等国家20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现有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时每年选派大学生赴国外参加游学、交换生、社会实践项目或长、短期实习。学校是省教育厅指定的汉语教师海外志愿者派出高校,是国家汉办的优质生源学校,每年选送优秀学生到海外开展国际中文教育。

近年来,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获评“湖北省文明单位”和“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学校将秉承“学高、身正、诚毅、笃行”的校训,坚持“正己达人、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大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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