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录取查询

2021-07-14 19:29:47
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已经公布,对于报考丽水学院的同学们来说,是否被学校录取是最关心的事情,一品高考网整理了丽水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帮助同学们第一时间知晓自己的录取结果,若有部分链接失效,建议您登录学校官方网站自行查找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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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在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科类及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当年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招生方式:学校在浙江的招生方式有三种:统一高考、单考单招和“三位一体”招生,其中统一高考招生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均不分文理,浙江省内的“三位一体”招生、定向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浙江省之外的省(市、自治区)招生方式均为统一高考。

第十五条  录取总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体制: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招生录取有关规定。

学校支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录取体制改革,执行各省的招生录取模式。

第十七条  加分或降分政策:我校认同并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调档比例:省内外均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从严执行。

第十九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标准: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要求:英语、国际商务和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3个专业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一般不作限制,但学校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报考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满分的70%;报考国际商务专业和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满分的66.6%。若单科成绩符合要求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  进档同分考生排序规则: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有位(名)次号的省份按位(名)次号排序;无位(名)次号的,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

第二十三条  浙江省和山东省的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新高考规定,实行专业平行志愿的,直接按专业录取;实行传统志愿的,按第二十四条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同等处理。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录取时,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所有实行新高考省份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四条  未实行新高考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二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学生录取办法: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均采用各省(市、自治区)该专业(类)的省统考成绩。录取条件、综合分计算方式、录取方式等均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没有具体规定的,考生综合分按照:考生文化分÷高考文化总分×750×50%+考生专业分÷高考专业总分×750×50%来计算。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照音乐类综合分择优录取;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等专业,按照美术类综合分择优录取;摄影专业:浙江省按照摄制类综合分择优录取,湖南省按照摄影摄像类综合分择优录取,福建省按照编导类综合分择优录取,除上述3省外的其它省份按照美术类综合分择优录取。浙江省体育本科特招生的录取方式:按进档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丽水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定向生招生办法:定向生的生源地区、录取程序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报考定向招生的考生须填报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志愿。根据相关规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由定向委培主管部门提供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审定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正式录取。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八条  录取信息公布渠道: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公布渠道及丽水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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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介绍
丽水学院是丽水唯一的本科高校,是一所省管、市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经学大师孙诒让先生指导创办的处州师范学堂,历经九次更名、六校合并、四易校址。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视察我校时指示要“抓紧筹建丽水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丽水学院。学校先后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被列为浙江省“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和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浙江省文明单位和“5A”级平安校园。

学校现有民族学院(华侨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生态学院、工学院、医学院、商学院、中国青瓷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47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3000多人,教职工1100多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19人。学校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重点引才计划专家等国家级人才5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省级重点引才计划专家等省部级人才8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19人。建有院士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各1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8个、优势专业2个、特色专业7个;省一流学科4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7个。拥有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省优秀教材4部;省级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17门。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4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0多项,横向项目600多项,先后获得梁希林业科学技术一等奖、全国商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项。

学校立足地方需求和学校实际,化生态优势为发展优势,化地方特色为学科特色,化区域资源为办学资源,在服务和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特色。坚持“两山”铸魂,建设中国(丽水)两山学院,拥有省级智库2个,发布全国首个指南类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牵头组建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学院,建成中国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中心,全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与实践。坚持“两基”赋能,参与丽水市教育提质行动计划,承担“绿谷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全力服务基础教育和基础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坚持“两特”立根,建有华东地区唯一的民族学院,现有浙江省民族干部培训基地、少数民族专业技能实验实训基地和民族文化产业创意基地,与龙泉市政府共建中国青瓷学院,与泰国东方大学孔子学院共建全球首家“中国青瓷学堂”,全力引领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和青瓷非遗产业发展。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韩国、西班牙、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合作交流。与瑞典耶夫勒大学学院合作举办护理学本科专业,成为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中为数不多的获准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校之一。开办国际学生教育,现有来自亚洲、非洲、大洋洲等40多个国家的国际学生200多人。与浙江理工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宁波大学四所高校建立帮扶关系,联合培养研究生240人。

学校近年来生源质量逐年改善,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2.29%。大学生艺术团荣获中国合唱节金奖、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等多项国家级奖项,清远剧社荣获全国高校“最佳学生社团”称号。少数民族体育特色鲜明,学生多次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龙舟队获得第五届世界大学生龙舟比赛两个项目第一名。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成果丰硕,荣获全国优秀团队、风采大赛冠军等多项荣誉。

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了建成“服务绿色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奋斗目标,明确了“内涵建设,内部治理”的主题主线,作出了“两个阶段”的战略安排,提出了“特色发展、重点建设、人才强校、文化铸魂”的战略方针,部署了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和战略举措,努力办一所“让丽院师生更自豪、丽水人民更满意”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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