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录取查询

2021-07-11 19:28:07
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已经公布,对于报考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的同学们来说,是否被学校录取是最关心的事情,一品高考网整理了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帮助同学们第一时间知晓自己的录取结果,若有部分链接失效,建议您登录学校官方网站自行查找查询入口。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录取查询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三)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三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综合性改革省份考生的所有选择性科目合格性考试必须为合格。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录取原则:

考生进档后,各专业组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类)或数学(物理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录取原则:

音乐类专业:采用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美术类专业: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用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按照江苏省规定的计算规则)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体育类专业:采用江苏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按照江苏省规定的计算规则)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十七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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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介绍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体、以培养小学和学前师资为重点的省属普通本科学校。其前身江苏教育学院始建于1952年,是建国初期江苏省设立的17所公办本科学校之一。1959年,学校在全国省级教育学院中率先举办普通本科教育。“文革”期间停办,1978年复办。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转设为普通本科学校并更名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转设以来,学校坚持以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创新为己任,准确把握大势,科学判断形势,顺应发展趋势,逐步形成了“职前职后融通、教育科研引领、实践取向鲜明”的办学特色,正向着“建成高水平有特色的师范学院”的发展愿景前进。目前,学校是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承担高校、国家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和骨干校长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小学校长领航班培训基地和江苏省唯一的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基地。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等均为学校挂设机构。一个以“四基地五中心一智库”为核心架构、互为依托、功能完备的教师教育管理服务体系,正助力学校在江苏教师教育改革创新进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学科专业布局不断优化。设有14个二级学院、32个本科专业,涵盖9个主要学科门类。优先发展师范类专业,17个师范类专业覆盖基础教育全学段各学科,其中10个专业承担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任务。适度发展非师范类专业,15个非师范类专业紧扣行业企业需求,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稳步提升。师范类在校生占比70.36%,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教学内涵建设扎实推进。拥有江苏省一流专业7个、品牌专业1个、重点专业3个、特色专业6个和省级实践教学中心3个。拥有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3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优秀创新团队各2个,建有全省教育领域唯一重点培育智库。2013年以来,建有江苏省在线开放课程9门,获评江苏省重点教材14部,获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3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

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坚持引培并举,扩大师资规模,一支整体素质优良、结构不断优化、发展态势良好的师资队伍初步形成。现有专任教师538人,高职比为47.21%,博士比为40.89%,其中国家督学、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优秀骨干教师和江苏省督学、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六大高峰”人才、“双创”人才、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中小学特级教师、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60余人次。

开放办学格局稳步拓展。完成“三方协同”人才培养共同体构建。先后与10余个国家(地区)的3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与海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了院士工作站、俄罗斯文化中心、西班牙文化中心和海峡两岸戏曲与国学传承交流基地,获批教育部国别研究中心1个。与省内外中小学幼儿园、行业、企(事)业及科研院所等签订协议,共建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275个。

办学条件保障明显改善。现有石湫、草场门2个校区,占地面积71.8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40.11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51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12.73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10.89万元,建有各类实验实训室330个,拥有纸质图书108.78万册,可利用电子图书397.87万册。

人才培养质量有效提升。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各级卓越教师培养,做实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近三年,学生获得各类学科、专业技能、文艺体育竞赛奖项492项。参加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累计获奖77项,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25项,获奖总数在全省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近三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稳定在93%以上。

68年来,学校秉承“崇德敬业、求真创新”的校训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师范精神,高举师范大旗,保持强大定力,不忘师道初心,牢记育才使命,为江苏教育战线输送了20余万名合格人才。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信念不动摇,开拓进取不懈怠,埋头实干不松劲,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攻坚克难、固本创新,努力将学校建成高水平有特色的师范学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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