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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年高考及中职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5)

2015-10-09 10:00:58


各类面试科目主考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评分情况记录表》,以备查询,但不得带出考场,每场考试结束后交考点指定的工作人员送保密室存放,每场考试开考前再由专人将《评分情况记录表》交主考教师使用。
音乐类、戏剧与影视类笔试试卷密封评阅,评卷时应采取流水作业法,由3至5名教师为一组,对同一份试卷各题分别记名打分,各题成绩之和即为该考生的单科成绩。对评分有争议的试卷应在拆去密封签前交专业考务办公室经专业考试委员会审定后,方可更改分数。
(二)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素描、色彩、速写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在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评卷工作中,成立评卷指导委员会,指导评卷工作,并对有疑问试卷的分值确定做最终裁定。另成立评卷工作质检组,由2至3位专家组成,对整个评卷过程进行监督、抽查。
(三)体育考试成绩严格执行“三公布”,即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完后当场口头公布成绩;每个考组每个项目考完后广播公布成绩;专业考试结束体考成绩核对无误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发给考生所在市州招考办,以接受社会、考生的监督。
由成绩换算成分值的项目,在查看成绩表时,采取就低不就高的办法。身体素质三项分值和合计分值及专业总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在考试现场出现的问题必须在现场及时解决。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坚持考试或缺考者不予补测。如遇非应试考生造成的偶发事故而影响考试者,由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体育考生因天气等不可抗因素需改变考试时间安排的,由体育考务办公室提出意见,报体育专业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各类专业的评分办法及实施细则由各专业考务办公室根据专业特点拟定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执行。
(五)各专业考务办公室、招生学校的统分、计分工作全部使用计算机管理,成绩登录和成绩更改等关键环节必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全程参与,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考试成绩真实、准确。任何院校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更改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六)考生的专业成绩,如经复查统计确有错误(不含评分高低是否恰当),应经两名工作人员共同认定,报阅卷场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予以改正,并加盖校对章。对私自和串通涂改者,按违反招生纪律处理。
(七)根据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在专业考试期间,音乐类专业考点可对考生进行声带检查。负责检查的医生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性意见。体检受限考生的名单,音乐类考务办公室在4月19日前送达省教育考试院;对不能确定体检结论的考生,应进行复查,并于5月30日前将复查结果送达省教育考试院。
十三、后续工作及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
专业考试工作结束时,各专业考务办公室、招生学校应抓紧时间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一)美术与设计类考务办公室应于2015年12月25日、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考务办公室应于2016年1月11日、音乐类考务办公室应于2016年2月16日、体育类考务办公室应于2016年4月22日将考生成绩数据库、考生成绩数据库摘要值确认表、违纪舞弊考生材料送达省教育考试院。
(二)省教育考试院于规定时间(美术与设计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2016年1月20日、音乐类2016年2月22日、体育类专业2016年5月4日)将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库通过电子邮件下发至各市州招考办,由县(市、区)招考办于规定时间(美术与设计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2016年1月21日至22日、音乐类2016年2月23日至24日、体育类2016年5月5日至6日)将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视唱练耳及乐理将分别公布科目成绩和各部分的原始分,计算过程中保留全部小数,科目成绩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若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直接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规定时间(美术与设计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2016年1月25日至27日、音乐类2016年2月25日至26日、体育类专业2016年5月9日至11日),在文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各市州招考办于规定时间(美术与设计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2016年1月29日、音乐类2016年2月29日、体育类2016年5月13日)将查分登记数据库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二处艺体科(邮箱:0009@sc-eea.cn,下同)。专业成绩的查分结果由各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招生二处将查分结果反馈给各市州招考办。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专业考试成绩由各招生学校通知考生,若考生因特殊原因未收到专业成绩通知单,招生学校应予补发。

十四、普通高校文化考试和填报志愿
(一)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报考艺术类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单独命题的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二)填报志愿
我省2016年艺术体育考生按本科、高职(专科)层次一次性填报志愿,仍实行看分填报志愿。
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须按四川《招生考试报》2016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中公布的艺术本科提前批、艺体本科批(含职教师资、省属院校本科免费师范生等)、艺体专科批(含对口高职、省属院校专科免费师范生等)填报省内外院校及专业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本科和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参加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考试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类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两类考生志愿不能交叉填报。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除本科提前录取批次以外的其他批次的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艺术体育专业成绩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艺体类本科、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志愿;专业成绩只达到专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只能填报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志愿。各县(市、区)招考办须对填报艺术体育志愿的考生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
凡未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另文通知。
考生纸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普通高校2016年招生的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十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考及省统一组织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文化考试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按省招考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的规定统一办理。报考普通艺术体育中等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招生学校按省有关规定办理,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在新生入校后由招生学校组织进行。
十六、组建档案
艺术体育考生档案材料由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类招生规定和要求组建,纸档案的管理办法按普通高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录取
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网上录取。
十八、其它
各专业考务办公室、招生学校应根据本细则的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制订具体的考务工作细则,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十九、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体专业招生考试
(一)报名及专业考试
1.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设置的专业考点报名,各类专业的考试时间、考点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2.考生除按省规定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外,须交验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学籍证明(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由就读学校开具学籍证明函),③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准考证(报考中专层次的考生不提供此材料,报考五年制高职报名时尚未领证的可于6月底前补交),④近期一寸白色背景免冠正面头像的同底版照片四张(招生学校使用数码照相的方式现场采集考生头像信息的情形除外)。复印件上须考生本人每页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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