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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年高考及中职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4)

2015-10-09 10:00:58


2.我省各类专业均实行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艺体类专业的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报考艺术体育类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手续。未在网上办理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
报考音乐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在网上可选报1至4个专业。网上报名选报专业或专项确认后,按网上提示完成报名费和考试费的网上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省教育考试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选报专业须一次性完成,不得补报、改报。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报考无效。
3.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专业考试前5天至本专业考试结束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4.报考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艺术院校的考生,持身份证和报考证到省外院校设置的专业考点办理报名考试手续。

十、专业考试
各考点要严肃考风考纪,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必须佩带标记。考试进行中主考、监考教师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串岗,未经允许不能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私自与考生、家长、带队教师等人员进行接触和交谈。
面试科目考生根据考点安排按时参加考试,过时不得补考。各项科目考试前,工作人员和主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报考证、专业准考证及照片,严防代考。
笔试科目考试开始前30分钟,主考教师和监考教师到试卷保管处领取试题(试卷)。
面试科目考试的主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考生由工作人员按编排顺序唱名(号)进入考场。主考教师逐个核对报考证、专业准考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相符后,即可开始考试。音乐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点负责人,可采取临时通知的方式,安排各考场的主考教师不定时地交换场地。
笔试科目考试应将准考号打乱编排,考生入场后,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核对身份证、报考证、专业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考生号,确保照片与考生本人相貌相符且准考证号码与座位编号一致后,由监考教师宣读《考场规则》。开考前10分钟,监考教师当众启封试卷袋,逐份校对,若发现试题(试卷)有差误,及时更换备用试题(试卷)。开考前5分钟开始分发试卷。开考指令发出后,监考教师宣布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监考教师应在缺考试卷上注明考生姓名及准考号,同时在试卷上注明考试科目及“缺考”字样。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时间终了,考生停止答卷,监考教师按准考号顺序收回试卷(含空白试卷)。对笔试试卷,应在考务办公室按考号顺序进行密封装订。每个考场的监考教师应在《考场记事表》上注明试卷份数、科目和缺考生考号及人数,签字后将《考场记事表》与试卷一起放入试卷袋加封,在每个加封试卷袋上要注明份数和科目,同时记录密封时间,以免散失,试卷袋经保管人员验收无误后存放。各考点按规定时间,由考点考务负责人和保密人员送至各评卷场统一验收评阅。
各类专业考务办公室应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参照上述办法制定详细的考试程序及实施办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在专业考试过程中,若发现试卷、试题出现缺份、漏页、错号、印刷不清,物品受损,座位号不符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填写《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异常情况登记表》。
全省体育类考生分两批在成都体育学院参加专业考试。第一批: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成都市、攀枝花市的考生,2016年4月6日报到,领取《考生手册》,4月7日至10日考试。第二批: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自贡市、泸州市的考生,2016年4月11日报到,领取《考生手册》,4月12日至15日考试。4月6日下午召开第一批市州招考办联络员会议,4月11日下午召开第二批市州招考办联络员会议,联络员由各市州招考办选派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担任。
我省2016年体育专业考试实行电子计时和电子测距,身体素质考试项目立定三级跳远的试跳和原地推铅球的试投次数统一规定为两次,专项技术中的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6项的试跳(投)次数为三次,均取最佳一次成绩作为考试成绩。体育专业各考试项目所需用的场地、器材要有专人负责、逐一落实,如铅球重量是否符合规定标准、跑道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电子表是否全部更换新电池等。为减少干扰、防止作假,考生分组不分道;考试工作人员的具体分工不公布,考试时临时抽签确定岗位。考点要根据报考人数、场地、气候、安全、项目特点和考生身体负担等情况,合理安排考试日程、编排分组。考试工作人员应考前半小时到岗,检查场地器材设施和安全措施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艺术体育考生应在各项考试前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考点,面试考试三次点名未到者及笔试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
面试科目因病缺考或弃考(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可持三等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及相关治疗费缴费凭证向考务办提交更改考试时间的申请,其余情形缺考或弃考的一律不另行安排考试时间。
十一、专业考试中对违纪事件的处理办法及程序
在专业考试过程中,若有违纪事件发生,按照教育部令第33号及我省艺术体育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由考点纪检组负责处理,处理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发现考生违纪,应立即通知考点纪检组,并如实填写《考场记事表》。
(二)纪检组接到通知后,由至少2人组成的工作小组到考场对考生是否违纪进行确认和获取证据。
(三)确认违纪事实后,由违纪考生书面写明违纪情况,并由监考教师填写《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考生违纪情况认定表》。
(四)纪检人员需对违纪考生身份进行确认,同时填写《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考生违纪舞弊通知单》,交违纪考生签收;如果不能确认违纪考生真实身份,则可由纪检组对违纪考生照相,并将照片贴在《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考生违纪舞弊通知单》存根上,以备查询。
(五)考点纪检组将违纪考生所写书面情况、《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考生违纪舞弊通知单》存根连同违纪涉及的试卷、物品等一并交考务办公室后逐级上报处理。
对违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令第33号做出严肃处理。
十二、专业考试评卷计分工作
(一)音乐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等专业面试科目的评分由主考教师当场评定。主考教师在考前应熟悉和掌握评分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先归类分等再打分,须客观、真实反映考生专业素质和水平。每组主考教师一般不得少于3人(音乐专业按要求配备伴奏教师)。主考教师根据不同专业特点的要求,对考生全面考察后单独记名打分,其平均成绩为该考生的专业单科成绩(具体办法及细则由各专业考务办公室制定)。在每场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在离开考场时,将全部评分表交考点考务负责人。对考生面试的现场计分不得改动,否则作为无效分。考生所有考试成绩记录材料应由专人负责,存放在保密室内,严防涂改或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必须追查并严肃处理。主考教师出入考场时不能携带笔记本和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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