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公布(2) 2016-11-16 10:52:38 (四)评卷安排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评卷(分)工作要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切实做到安全保密、规范管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 三、成绩处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根据对教育质量监测和成绩报告的有关要求,依照科学规范的程序进行数据统计和处理。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单统一发放到各区县,由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发放到学校及考生本人。 共2页: 上一页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