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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3-03-26 08:03:16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方案
本方案已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
为适应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形势和要求,不断提高高职院校的生源质量,进一步探索和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高职院校合理分流,探索高等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本土化进程,更好地为区域经济服务,结合学院实际,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单独招生办公室:由主管招生的副院长任主任,招生就业处处长和学院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招生就业处。
2、笔试及面试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笔试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成绩;负责面试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面试,汇总面试成绩,复核成绩。
3、招生小组:由招生就业处处长任组长,宣传部部长和学工部部长任副组长,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
4、后勤安全小组:由主管后勤的副院长任组长,后产处处长和保卫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5、纪检监察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监审处处长任副组长,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面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和面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招、考分离原则,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类别专业与人数
学院招生计划为700名,其中面向普通高中类计划410名,面向技能类(中职毕业生)计划260名,特长类计划30名,详见下表。

专   业         科     类 学费 (元/生.年)
普通类 技能类  特长类(文体)
人数 类别 人数 类别 人数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40 文理 20 加工制造类 体育
(10名)
 
 
 
文艺
(20名)
4100
农业机械应用技术 20 文理 10 加工制造类 4100
物流管理 30 文理 10 财经商贸类 3700
应用电子技术 40 文理 40 信息二类 4100
数控技术 40 文理 20 加工制造类 4100
会计与审计 40 文理 30 财经商贸类 3700
建筑工程技术 50 文理 40 土木水利类 55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20 文理 20 信息一类 4100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20 文理 10 信息一类 4100
应用日语 30 文理     3700
学前教育 40 文理 40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3700
旅游管理 40 文理 20 旅游服务一类 3700
总计 410   260   30  
注:学费以2013年物价局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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