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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新生可以转专业吗(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

2020-05-14 10:12:13


    (一)从外校转入本校者。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应作退学处理者。
    (四)申请退回原专业者。
    第四章 转专业程序
    第九条 转专业工作一年开展两次,具体程序为:
    (一)上一学期第十八周,教务处下发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各学院根据学校的规定和本学院情况制定接收方案(包括计划名额、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报送教务处汇总。
    (二)第十九、二十周,教务处组织审核后,将各学院各专业接受学生名额、考核要求向全校公布。各学院接受学生转专业咨询。
    (三)新学期第一周,学生填报转专业申请表,每人只可填报一个志愿。相关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按学生专业排名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学科专长和学业困难学生转出比例之和不能超过本学院总转出比例的30%。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及申请表送教务处。
    (四)第二周,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进行复审后,并统一组织转专业水平考试。转入学院根据专业实际组织学生复试,并于第三周初将拟接收名单报教务处。
    (五)第一~三周,申请转专业学生到拟转入专业试听课程,试听期间学生可根据试听情况提出是否进行转专业。
    (六)第四周,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长办公会批准,转专业名单在网上公示后,正式发文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七)因学业困难无法继续学业者只能申请转入下一年级且低于本专业高考录取分数线的专业(以辽宁省当年分数线为准),申请转专业的时间只能在二年级第一学期。
    (八)各学院应在转专业名单公布之日起,安排导师负责对转入学生的培养方案、课程认定、补修课程、选课等进行指导。
    第五章 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第十条 获准转专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转入专业进行选课。
    第十一条 各学院根据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籍材料转出或接收准备工作。接收学院为新转入的学生统一办理注册、学生证、考试证。
    第十二条 获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变动及电子注册上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各学院协助。
    第十三条 转专业学生在转专业名单公布之日起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入学当年的标准收取。
    第十四条 学生转专业后,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审核毕业资格。学院应对转专业学生制定补修读课程方案,报教务科备案。方案应明确原修读课程学分如何记载,未修读课程如何修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转专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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