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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新生可以转专业吗(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020-05-14 10:12:13

学校实施“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学习环境和个性发展空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志趣和已具备的相应特长在学科内和部分学科间再次选择、调整所学专业。

学生可以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和二年级第一学期有两次机会申请转专业学习。按艺术类招生、高考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的艺术类专业间可以互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艺术类与普通类专业间不可以互转。专升本、中职升本等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特殊类型学生不可以转专业。

转专业学生的类别不仅涵盖学业优秀和具备学科专长的学生,还兼顾了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和学业困难的学生。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志趣和职业发展需求,自主申请重新选择所学专业。

大连工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有利于学生成才的学习环境和个性发展空间,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大连工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应遵循有利于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由学校统筹安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录取。
    第三条 学校宏观控制转专业计划,原则上每次各专业报名转出的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20%,接收学生数不高于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和各学院分别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校长,以及教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科。具体职责为:制定转专业管理办法;对转专业工作进行总体布置;审批学院工作方案;审批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转专业学生上报省教育厅备案等。
    (二)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领导,以及专业负责人、相关专家等组成。具体职责为:制定学院转专业的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确定学院转专业学生的录取原则;接收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第三章 转专业的规则和基本条件
    第五条 学校分别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和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展转专业工作,转专业按照下述规则进行:
    (一)高考招收类别(理工类、文史类)相同的专业间可以互转(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按艺术类招生、加试相同科目的艺术类专业可以互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艺术类与普通类专业之间不可互转。
    (三)学生生源所在地为下一批次录取专业不能转入上一批次。
    (四)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中升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不能进行转专业。
    (五)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六条 转专业的学生类别:
    (一)学业优秀学生。按培养方案要求的必修课程期末考核全部合格,且学习成绩位于本专业前50%者。
    (二)学科专长学生。确有专长,并有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者。
    (三)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学生。具体办法按《大连工业大学参加创新创业学生学业管理办法》执行。
    (四)因材施教班学生。必修课程期末考核全部合格者,不计专业排名直接进入水平考试。
    (五)学业困难学生。因有学业困难不适应本专业学习,并经教务处认定,校长办公会通过者;或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六)退役学生。办理复学手续的退役学生且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者。
    第七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校全日制学习的本科一年级或二年级在读学生。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的身体要求。
    (四)具备我校本科学籍资格,注册手续齐备,不欠任何费用。
    第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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