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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考生问答(2)

2020-08-06 20:13:08

7、被本科三表录取之后,是否还有机会选择你院专科提前批次?

    答:如果被本科三表录取,就没有机会录取我院提前批次了。根据前几年的经验,建议考生如果分数比较高,又特别想报考我院提前批次,本科三表就不能填报了。

8、你院在哪些省份招生?

    答: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安徽、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17个省份招生。

9、报考你院如何填报志愿?

答:请考生在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内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考生登陆本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志愿。报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填报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报非司法行政警察类(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填报高职专科普通批次,考生也可以兼报。

报考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应当参加省司法厅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审考察,通过者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录取篇

1、你院的录取原则是什么?录取名单在哪里公布?

    答: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我院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投档比例、平行志愿的录取原则,从提档考生中根据考分高低及综合条件择优录取。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为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录取名单通过各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考生可进行网上查询,亦可电话咨询。

2、如果录取专业不理想,入学之后能否调整专业?

   答:普通类(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新生入学当年不可以调整专业,入学一年之后,根据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同批次之间做专业调整;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生入学后直至毕业不得转专业。

3、报考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入学后能否转入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答;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不得合并到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中,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到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习。不同录取批次的考生不可以转专业。

 

学习生活管理篇

1、作为警察类院校,在学生管理方面与其他院校有什么不同?

    答:学院实行警务化的学生管理特色,始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相结合的特色鲜明的管理模式。强化学生养成教育,实施以“五化”(德政教育体系化、警容风纪标准化、警体训练常态化、学习生活制度化、内务卫生规范化)为内涵的学生警务化教育管理。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单独编班,实行“警务化”和“双考核制”(即警务化教育管理考核及学习成绩考核同时合格方可毕业),按照学院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淘汰”等管理制度。

2、警官院校警务化管理,业余生活会不会单调?

    答:我院学生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学院有英语协会、美术协会、舞蹈协会、足球协会、文学社等学生社团,给学生提供了展现自我的机会。学院建有标准化图书馆、体育馆、运动场、室内乒乓球、篮球、排球和羽毛球场地,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高品位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特长,陶冶学生情操,极大的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

3、你院收费标准如何?

   答: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学费:5600元/年.生。宿费;600元/年.8人间,800元/年.6人间,1200元/年.4人间,装备费:1650元(包括春秋常服、夏执勤、多功能大衣、训练服、训练鞋和被褥等),教材费:1000元(多退少补)。

4、你院对新生报到有什么要求?

    答:考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在3天之内到校报到,如未经请假,并无任何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考生,学院将按相关规定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同时, 由于报考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省司法厅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审考察,因此,新生入学后学院进行严格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5、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如何帮扶?

   答: 学院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妥善安排入学,学院积极帮助特困学生向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并协助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生活贫困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入学后可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岗位,全力解决特困学生的后顾之忧,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设立特困生资助基金专项用于资助特困生,每学期从特困生基金中拨出部分资金按一定标准、程序发放给特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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