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入学须知(3)
(五)发票管理
财务处将于每学期末统一开具学宿费电子票据,学生可在“广西师大财务处”微信公众号上查看并下载。学生如急需票据,可直接联系财务处。
(六)学生中国银行卡的使用
学生在校期间奖助学金发放、退款、校园卡圈存等均使用中国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寄送),请妥善保管。如因身份证信息有误等相关原因未成功办理中国银行卡或不慎遗失中国银行卡,到校后请尽快持身份证到中国银行补办,持新卡到财务处收费科现场办理登记。
(七)财务处收费科咨询电话:0773-3695661(工作日)
八、其他费用缴纳事项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采取财政统筹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缴纳部分由学生本人到校后,等待学校下发桂林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工作通知,学生根据通知要求进行参保,按照年度一次性全额缴纳。除低保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读子女、重度残疾学生、农村计生政策子女等可享受政府个人缴费补助政策,属困难、特殊人群的学生,需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参保登记缴费外,其他学生到校后,根据《桂林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须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学校统一代收,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
2. 学生团体平安保险费:该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互补作用,可进行双重赔付,最大限度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遵循学生自愿选择、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采取个人缴纳方式,由学生本人按照基本学制一次性缴纳,标准预计:100元/生•学年(普通本科按四年计收:400元/生,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暂按两年计收:200元/生,剩下学制等分流到新学院再行缴纳),入学时由保险公司到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