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高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15-04-23 14:46:19
2015年新疆高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语种
考试分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五个语种。
以上各考试语种、科类全部采用网上评卷的模式进行制卷和考试。
考试科目及时间(北京时间)
日期 | 上午(9:00—11:30) | 下午(15:00-17:00) |
6月7日 | 语文 | 文科数学/理科数学 |
6月8日 |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 外语(无口试,有听力) |
6月9日 | 双语班英语 |
汉语言(民考汉)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自治区仍不组织外语口试。
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由新疆命题;汉语科目采用教育部“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即“民族汉考”(简称MHK)试题结构模式。考生如被录取,按学校规定的语言授课。
蒙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试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
双语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英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理科综合科目用汉语言试卷 并用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文科综合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语文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由我区命题;蒙语言双语班 语文科 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试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英语科目由我区命题(分值150分,不含听力),成绩不计入高考统考成绩,作为高校录 取参考 (双语班考生是指语文用本民族语言授课,其他课程部分或全部用汉语授课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