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公布后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分三次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次:6月25日9时-6月27日12时
1.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军队、公安、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飞本科高校及专业;公安专科院校(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的高校。
2.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次、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6月28日9时-7月3日12时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和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参加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的考生在特殊类型招生录取院校志愿栏中填报志愿。
第三次:7月31日9时-8月4日12时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三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不含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按照相关填报说明填报志愿。
每批次所设志愿投档结束后,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并公开征集志愿,考生登录网站查询后,未被录取且成绩(含照顾政策分)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密码填报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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