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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数学考试大纲

2014-03-12 11:39:01

辽宁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数学考试大纲

辽宁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数学试题,以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教育部考试中心2013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以及我省统一使用的普通高中新课标教材为依据。
一、考试目标及要求
数学科目的考试,旨在测试中学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考查逻辑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以及运用所学数学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的知识要求和能力要求作如下说明。
1、知识要求
本大纲按照认知要求从低到高分为如下三个层次:
(1)基本了解:要求考生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认识,识记有关内容并能进行直接运用。
(2)全面掌握:要求考生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较深的认识,能够解释、举例或变形、推断,并能运用知识解决有关问题。
(3)灵活运用:要求考生对所列知识能够综合运用,并能解决较为复杂的数学问题。
2、能力要求
(1)思维能力:会对问题或资料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与概括;会用类比、归纳和演绎进行推理;能合乎逻辑地、准确地进行表述。
(2)运算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和目标,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3)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分析出图形中的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与变换;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4)实践能力: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解决问题,包括解决在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能理解对问题陈述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建立数学模型;能应用相关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并加以验证,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述和说明。
(5)创新意识:对新颖的信息、情境和设问,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分析信息,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进行独立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二、考试范围及要求
1、集合
理解集合的概念及集合与元素的关系;掌握集合的表示法、集合之间的关系、集合的运算;了解充要条件。
2、不等式
理解不等式的性质,会用不等式的性质和基本不等式解决一些简单问题;会解一元一次不等式,一元一次不等式组和可化为一元一次不等式组的不等式,会解一元二次不等式,了解区间的概念,会在数轴上表示不等式或不等式组的解集;了解绝对值不等式的性质,会解绝对值不等式。
3、函数
理解函数的概念、函数的单调性、函数的奇偶性;掌握函数的表示法、函数的实际应用;理解幂函数、指数函数、对数及对数函数的概念;掌握对数的运算、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实际应用。
4、三角函数
理解角的概念的推广;掌握弧度制、任意角的三角函数、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式(平方关系、商数关系、倒数关系)、正弦和余弦的诱导公式;掌握两角和与差的正弦、余弦、正切;了解二倍角的正弦、余弦、正切;理解周期函数;掌握正弦定理、余弦定理、斜三角形解法。
5、数列
理解数列的概念;掌握等差数列及其通项公式、等差数列前n项和公式;掌握等比数列及其通顶公式、等比数列前n项和公式。
6、平面解析几何
理解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的概念;掌握直线方程的点斜式和两点式;理解直线方程的一般式;掌握两条直线平行与垂直的条件;掌握点到直线的距离;理解曲线与方程的概念;掌握圆的标准方程和一般方程、椭圆标准方程及其性质、双曲线标准方程及其性质。
7、立体几何
了解平面的基本性质;掌握空间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理解直线与平面的位置关系;掌握柱、锥、球的结构特征及侧面积、表面积和体积的计算。
8、排列组合
理解分类计数原理与分步计数原理;理解排列、组合的意义,掌握排列数、组合数计算公式,并能解决一些简单的应用问题。
9、复数
理解复数的概念;掌握复数的加法和减法及复数的乘法和除法。
三、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答的形式,考试时间60分钟,全卷满分100分。全卷不使用计算器。
2.试卷结构
试卷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二部分为填空题,第三部分为解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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