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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单独招生简章

2014-01-13 20:25:50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高职单招简章
 
为深化招生考试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的招生录取模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1、已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
2、未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文理兼收)(具体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专业名称 学制(年) 科类 计划数 学费
(元/学年)
备注
建筑工程技术 文理兼收 50 4140  
会计 文理兼收 50 4140  
合计 100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3、报名网址: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jb.ypi.edu.cn/)或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
4、报名流程:考生在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后,由本人登入我院招生信息网或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按以下流程填报相关信息: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报名成功。
5、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6、报名考试费:
(1)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规定收取,每科15元,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完成。
(2)学院综合素质考核费:按照苏价费函〔2007〕423号文件规定收取,文科、理科均为60元/人,在考生来我院参加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现场缴纳。
五、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时须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同时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多填无效。
六、资格审查流程
1.2月10日前学院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2.学院将经过审核后的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3.学院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名考生数据。
七、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条件。
八、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考核。
(一)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
1.考试形式:各科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考试对象:所有报考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3.考试时间:2014年3月17日。
4.考试地点: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5.成绩公布:2014年4月10日前由学院发布语数外联合测试成绩。
(二)综合素质考核
1. 考核形式: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组织进行。方式为基本素质笔试+专业素质面试,考核总分为200分。
2.考核对象:经审核通过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
3.报到时间:2014年4月12日。
4.考核时间:2014年4月13日。
5.报到及考核地点: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
6.综合素质考核相关要求:
(1)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将于2014年4月5日前公布综合素质考核方案、具备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和综合素质考核具体安排,以便考生查看。
(2)报到流程:
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准考证(申请政策性加分与破格录取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确认身份→缴纳综合素质考核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3)交验材料: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
●破格(免试)录取书面申请表、加分照顾书面申请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次证明材料(A4纸);
●中学阶段符合加分政策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
●申请破格录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以及作品;
●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
(4)综合素质考核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
(5)考生前来参加综合素质考核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九、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核总成绩划线。
2、录取原则
总的录取原则:按“文化测试成绩等级转换等效分+综合素质考核分+加分政策分”总分由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录取。文化测试成绩等级转换等效分按A(100)、B(80)、C(60)、D(50)进行,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测试成绩等级转换等效分成绩,综合素质考核分成绩,数学、语文两门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3、破格录取政策(考生如符合下列条件项之一即可提出破格录取申请)
破格录取考生类型 破格录取条件项 申请破格录取流程
综合优秀生 ① 江苏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成绩为2A2B以上的考生。 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jb.ypi.edu.cn报名参加2014年单独招生→考生须将填写的《2014年单独招生破格录取申请单》(样表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4年3月1日之前寄至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邮编:225127,联系电话:0514-87433178,收件人:顾老师,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②各类考生中学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
科技特长生 ③各类考生中学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 (专利证书、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
④各类考生中学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技能等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
体育、艺术特长生 ⑤具有体育类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艺术类考级达十级的考生。
优秀生源基地校长实名推荐 ⑥优秀生源基地推荐的毕业生,应当具备条件为:综合素质强,在校学业成绩位居(评估)全年级中等以上且特长突出,无纪律处分者。 中学校长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获得推荐名额。
以上申请破格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联测和综合素质考核,收到有关证明材料后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4、加分政策(以下加分项除第一项外其他项只可选择加分最多一项加分)
考生类型 加分政策项 级别 加分分值 备注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综合优秀生 1、根据考生2014年前(含2014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按科目等级成绩进行加分   A级每科加20分,B级每科加10分,C级不加分。 2A2B可申请破格录取
2、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县(区)级 20分 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可申请破格录取
科技特长生 3、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等大赛 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15分 5-15分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可申请破格录取)
4、高中阶段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高级 15分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
中级 10分
初级 5分
文体特长生 5、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 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15分 5-15分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6、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 九级 20分  
八级 15分
7、体育加试: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 加试合格 20分 具体参照学院加试考核办法
加分政策申请需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jb.ypi.edu.cn,填写《2014年单独招生加分政策申请单》(样表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将表格和证明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4年3月1日之前寄至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邮编:225127,联系电话:0514-87433178,手机:13665203227,收件人:顾老师。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加分考生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5、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十、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月10日至1月15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1月15日至1月20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zjb.ypi.edu.cn),并在网上支付相应考试费。
3月17日 考生参加各地级市招办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4月5日前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1、 综合素质考核方案
2、 具备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3、 综合素质考核具体安排
4月10日前 学院发布语数外联合测试成绩
4月12日 通过文化联测的考生到学院综合素质考核报到。
4月13日 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
4月18日前 学院在招生信息网公布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符合破格录取政策、加分政策考生名单。
4月25日前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4月30日前 1、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学院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2、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录取的同学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领导与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由纪检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邮编:225127
2、招生咨询电话:0514-87433178、87433188、87433088 、87433078
  联系人:顾老师、章老师、杨老师、熊老师
传真:0514-87433099
3、招生监督电话:0514-87433077,联系人:黄老师、蒋老师
十五、来校路线
自备车沪宁方向在扬溧高速瓜州出口下,沿润扬路向北至学校;沪陕高速扬州南出口下右转200米后沿华扬西路到学校。
市内公交路线为:在汽车西站乘16、29、37、39路公交车,在汽车东站乘12路、19、201路到汽车西站后换乘16、29、37、39路公交车。
十六、本招生简章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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