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 自主招生 > 江苏单独招生 >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政策性加分

2016-01-20 10:19:45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政策性加分

加分政策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注:同一考生如果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且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提供有关技能、特长的证明或证书的复印件,并在面试当日将上述原件提交验核)。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1.我校将根据考生2016年前(含2016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2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各类表彰的考生,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3.凡申请文体特长生加分的考生,须获得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国家二级)等级证书,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4.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高职单招”专栏下载《苏州工业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加分申请表》和《苏州工业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体育艺术特长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0日前通过EMS寄至我校招就中心,“综合素质面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表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5.加分情况,由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6.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