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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科技特长生招生办法

2016-01-18 16:51:54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动手、创新能力,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科技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收计划30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省考试院规定的参加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基本资格。

2.特长要求

(1)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制作、发明、创新等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高中阶段参与过知识产权申请(包含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受理或者授权)的考生。

(3)考生参与的大赛主题必须紧紧围绕科技制作、发明、创新,否则不能够通过形式审查。

(4)考生参与大赛或者知识产权申请等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标注考生姓名,且必须位列前三名。

三、报名办法

1.2016年1月15-20日通过学院招生网报名,报名网址:http://zs.njcit.cn,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考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

2.科技特长考生均须参加省文化联考。

3.科技特长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报《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科技特长生报名表》

(2)参加科技制作、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奖证书或相关知识产权申请受理或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于2016年1月28日前用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4.凡报考我院科技特长生的考生,须到我院参加科技特长生加试,并交纳加试费60元。

四、科技特长生加试时间、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6年4月14日

报到地点: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学院行政楼 C301室)

考试时间:2016年4月15日

五、科技特长生加试内容

1.作品、获奖证书、相关知识产权申请受理或授权证明材料原件展示;

2.科技特长情况展示。

六、录取办法

1.科技特长生加试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得分排序,确认前30名获得科技特长生资格,若考生成绩不符合特长生资格的要求,将按实际情况认定科技特长生资格的人数。

2.获得科技特长生资格的考生,还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按照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及特长生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

3.未获得科技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七、咨询电话

学院招生热线:400-888-1154,025-85842018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夏晓飞老师

2016年单独招生科技特长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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