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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方案

2015-03-19 07:34:46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有关精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高专学校)单独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90号),结合我院办学和专业建设特点,继续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拟单招专业名称 拟单招专业方向 拟单招计划数(人)
1 学前教育   140
2 艺术设计   150
3 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   30
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
5 建筑工程管理   80
6 计算机应用   20
7 会计电算化   40
8 商务英语   20
9 市场开发与营销   30
10 旅游管理   30
国际邮轮海乘 90
11 航空服务   40
12 通信技术   80
合计   780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登陆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写报  名信息设置登陆密码,没有通过该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的无效。( 未办高考报名手续的可于3月1日到3月10日到生源地所在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补办报名手续,实际以教育厅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2.报名时间:3月15—4月10日
3.报名网址:http://www.hneao.cn/ks/
4.报名考试费:报名费80元,报名费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
5.交费、领取准考证地点: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处109办公室。
五、资格审查
1、现场确认报名资格: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号到招生处107办公室审查报名资格。
2、确认时间:4月11日
3、公示审查结果:通过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网公示通过审查学生名单。
4、公示时间:4月11日—4月15日
六、考核办法
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在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采取“文化素养+职业技(潜)能的考核测试方式,具体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考试地点: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
2、考试科目及内容:笔试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和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面试采取以专业分组进行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适应性、潜能、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3、分值设置: 笔试和面试以原始分呈现,共500分。其中笔试300分(语文、数学、外语分别为100分),面试200分,考生总分按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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