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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18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及考试安排

2018-04-30 21:35:32

东北大学2018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及考试安排

  根据东北大学公布的自主招生简章,在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的基础上,经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下列考生通过材料初审,获得自主招生考核资格。现将材料初审通过标准和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5月4日前向我校申诉。申诉电话:024-83687392,传真:024-23891272,E_mail:ddzsb@mail.neu.edu.cn。
  一、材料初审通过标准
  根据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的评审成绩确定考生是否获得考核资格。各报名类别通过材料初审并获得考核资格的标准为:自然科学类85分以上(含)、人文与社科类85分以上(含)、外语类84分以上(含)。
  二、获得考核资格考生名单(点击查看)
  三、考试时间安排
  我校自主招生考核时间定为6月10日在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举行,请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5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做好相关考试准备,未按我校规定时间确认考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核资格。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系统站内消息和东北大学招生网。
  四、优惠政策等级说明
  A等(一本线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下同)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B等(降30分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达到一本线以上。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按教育部规定方法测算生成,“模拟投档线”为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普通统招专业模拟投档线(不执行中外合作办学等计划单列专业或少数民族预科班等特殊类型模拟投档线)。对合并本科批次或实施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划定执行。
  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上海、浙江公布的2018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报名不分文理。江苏理工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
  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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