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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及预录取名单

2018-04-17 09:38:15

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普通高职自主招生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此次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实际情况,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采取以下录取办法:

      一、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院坚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实施“阳光工程”,相关负责人签订招生工作责任书,网站公开诚信招生承诺书,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同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确保程序规范、步骤严谨。

      二、录取
      本次录取采取志愿优先,按分数录取的办法。考试总成绩200分,按总成绩的60%划定分数线,考生总成绩达到120分以上(含)具有录取资格,考生须同时具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方可录取。本次考试所有成绩均由计算机统计自动生成,录取成绩使用整数。
      (一)免试考生录取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免试入学,报考有特殊要求专业的,应符合专业要求录取。免试入学考生总成绩计170分(按总成绩的85%计算):
      1、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可以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2、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过北京市政府奖学金或宏志奖学金的,可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3、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过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以上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含集体奖项),可免试进入与参赛内容相关专业学习;
      4、高中会考科目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均达到B级以上的(含),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两科达到A级,一科达到C级的,可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5、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含)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可免试进入与证书相关专业学习;
      6、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含)的,可凭证书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二)考试考生录取
      1、普通高职招生专业录取成绩由三部分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证书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按30分折算)+面试成绩(150分)+证书成绩(20分)。
      2、退役士兵招生专业录取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按30分折算)+面试成绩(170分)。
      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情况如下: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城镇 农村
01 法律事务(中澳合作商务法律班) 140 160
02 法律事务(金融法律实务) 143 145
03 法律事务(知产法院书记员) 148 145
04 商务英语(国际会展与商务旅游) 155 162
05 法律事务(律师事务) 156 152
06 行政执行(行政执法) 151 138
07 刑事执行(罪犯矫治) 147 144
08 劳动与社会保障 144 155
09 司法助理(检察官助理) 132 141
10 法律文秘(法院书记员) 136 139
11 文秘(高级行政助理、商务助理) 138 139
12 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管理、社工机构管理) 132 137
13 电子商务(商务信息与咨询管理) - 170
14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攻防与安全渗透) 146 147
15 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 170 176
16 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软件开发) 141 153
17 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 150 170
18 司法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与犯罪调查) 170 149
19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后期)(美术类) 154 148
2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平面设计)(美术类) - -
21 国内安全保卫(航空安保首都机场班) 134 129
22 国内安全保卫(警务管理) 136 140
23 安全防范技术(犯罪预防技术、民航安全防范技术首都机场班) 146 170
24 消防工程技术(注册消防工程师) 151 151
25 空中乘务 135 167
26 国内安全保卫(空中安全员,退役士兵) 127
27 消防工程技术(注册消防工程师,退役士兵)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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