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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15-03-26 23:49:08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始建于1909年,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化工医药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全国化工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点击进入》》》2015河北高职院校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 

一、专业招生有关说明:详见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规则:
1.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在充分尊重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根据填报志愿情况,各专业计划可进行调整,以满足考生志愿要求。
2.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成绩相同者全部录取。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方法、免考及免试入学等政策详见学校2015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3.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学校公布的二志愿缺额计划,按照考生参加其他学校单招考试的总成绩进行录取。
4.订单培养计划在录取时不单列,根据我校录取原则统一录取。新生报到后组织有意向学生参加企业面试,经面试合格转入订单班学习。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四、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颁发就业报到证。
五、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住宿费600-800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88号   邮编:050026
电话:0311-85110111,85110222,85110036(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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