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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9-02-27 14:33:57

广东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按照统筹兼顾、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简化程序、方便操作的原则,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2019年我省高职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共55所,招生院校及各院校网址见附件1。院校招生专业具体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
  各试点高职院校应根据本校招生类型以及考核方式、生源情况和应用性技能人才培养特点,制定招生培养工作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岗位需要和专业培养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学制,根据生源类别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各试点高职院校应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专业与计划进行录取,不得擅自调整。录取前,实际报考人数多、生源质量好的招生类型,经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同意,可适当调整其他招生类型计划用于该招生类型,原则上在成绩公布前调整完成。实际报考人数少、生源质量达不到培养要求的招生类型,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厅和招生办申请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质量好的其他自主招生类型使用,或调整到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中使用。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中考生(含现代学徒制普通高中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符合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含现代学徒制中职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1.符合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
  2.中职阶段取得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B级及以上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应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
  (三)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报考基本条件
  1. 符合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2. 学前教育专业经过备案的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3. 取得教育基础综合证书(B级及以上)或保育员、育婴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中级及以上)证书。
  三、考核方式
  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根据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招收普通高中考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可采用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也可以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以下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二)招收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其中,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的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试点高职院校应按专业类或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分别命题、分别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其中,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的“职业技能”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三)招收现代学徒制考生:高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专业由院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根据专业培养需要,高职院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基础)和职业技能考核。
  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在3月27—31日期间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 ),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学考+校测” (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现代学徒制”(面向普通高中考生)、“现代学徒制”(面向中职考生)、“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面向经过备案的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及“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等七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报考,填报志愿及按照选择的考核方式或填报的院校要求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下同)。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附件3。
  已被“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一)报考“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考核方式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后预约“网测”时间,按照预约时间选择最多2个专业大类职业适应性测试视频进行网上观看及测试。同一个视频最多可进行2次观看及测试,测试系统保留考生最好成绩。完成“网测”后,考生根据取得的成绩选择与网测专业大类视频相匹配的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学考+网测”考核方式设2个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所报考院校的规定填报1至2 个专业志愿。
  (二)除“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外,其他考核方式设1所院校志愿。考生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及填报院校职院。考生可根据所报考院校规定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五、录取
  2019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机制。招生院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院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实行院校梯度志愿,先将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由院校按照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检结束后,若院校尚有剩余计划,再将第二志愿考生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其他考核方式的考生电子数据一次性呈现给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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