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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2017-02-23 15:09:03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 2号)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9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十一条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校党委领导班子、相关行政部门领导和各学院党政领导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广东省和深圳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自主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订学校自主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自主招生监督小组,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监察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 自主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未取得高考报名号的,请在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2.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生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下达的自主招生计划,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500人。各专业兼招文理类、美术类、音乐类和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考生作文科类招考,体育类考生作理科类招考)。详见下表。考生可选择填报1-2个专业志愿。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表

序号 专业 招生对象 科类 学制 招生计划
1 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20
2 电子商务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20
3 环境工程技术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25
4 机械设计与制造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33
5 计算机信息管理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30
6 计算机应用技术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60
7 旅游英语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35
8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20
9 软件技术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30
10 室内环境检测与控制技术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20
11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45
12 文秘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35
13 物流管理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25
14 应用电子技术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50
15 智能产品开发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20
16 智能控制技术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文理兼招 3 32
  合   计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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