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2) 2017-02-23 11:57:29 第十七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其中,考入高职院校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考入高职院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专业。 共2页: 上一页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