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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工作

2016-03-17 08:48:38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6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学制 学习形式 招生人数 学费 (元/年) 住宿费 (元/年)
体育艺术表演(670407) 5年 全日制 220 待定 待定
运动训练 (670401) 5年 全日制 330 待定 待定
二、招生对象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
三、报名和考试安排
(一)报名
1.网上预报名:2016年3月20日~25日考生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进行网上预报名。
2.现场确认:选择学院作为考试考场的考生须在3月25日~31日到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交纳报考费、进行电子摄像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根据文件要求,凡报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应统一在我院校本部报名,参加文化、术科考试,拟取消原惠州、珠海、东莞等体校报名确认点,如果报名考生多,招生就业办可统一时间到各点进行确认工作。
3.报名材料:凭报名回执、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原件(二者之一即可,仅应届生提供)、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往届生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核结果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仅外省户籍考生提供)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的确认手续。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文化课 4月16日上午 (8:30-10:10) 英语
(10:40-12:20) 数学
4月16日下午 (15:00-17:00) 语文
术科 4月14日上午 9:30 校本部
4月17日上午 9:00 汕头、河源、茂名、惠州
2. 考试地点:
文化课考试地点(参照《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1号)文件要求):珠海、湛江、茂名、阳江、河源、汕尾、揭阳、惠州、潮州、江门、罗定、清远、汕头、深圳、肇庆市的考生可选择在所在地高职院校考点参加考试;广州及其他未设考点的地市考生应在校本部参加考试(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体育术科考试考点:设校本部考点(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河源考点(河源市体育运动学校)、汕头考点(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茂名考点(茂名市体育运动学校)、惠州考点(惠州市体育运动学校)。考生可自行选择考点。
3.考试费: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每生每科25元,文化课按3科收取;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按2科收费。
文化课考试收费:考生文化课报考费按每生75元的标准收取。在本地市参加文化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报名时当场缴交或领准考证时到相关考点缴交;在学院参加考试的考生,3月31日前在学院现场确认报名时缴到学院财务室。
体育术科考试收费:考生体育术科报考费按每生50元的标准收取。3月31日前缴学院财务室。
4.准考证领取:考生在4月15日到考点领取,校本部术科考生在4月13日12:00前在考点领取。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四、招生选拔办法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1. 考试科目:
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三科总分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体育术科考试由学院单独组织,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根据考生术科考试成绩确定术科合格考生名单,并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2. 考试内容:
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及要求依据《广东省2016年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
体育术科考试内容详细见《2015年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大纲及评分标准》(学院网站:www.gdvcp.net招生就业一栏)。
(二)招生录取
考试院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文化课上线和术科合格的基础上,先按考生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再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由学院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在学院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确保录取程序透明、公开。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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