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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6-04-06 19:23:36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2016年通过综合评价招生的方式,招收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农村学生。在录取阶段我校将依据考生的高考和我校组织的外国语言文化能力测试(以下简称“能力测试”)两方面的成绩录取考生。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我校本年度高校专项计划共26名,列在各省提前批次,具体招生专业目录如下:

省份 山西 内蒙古 江西 海南 重庆 云南 贵州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西藏  
 
考生类别 理科 理科 理科 文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文科 文科 文科 文科 文科  
俄语   1         1         1 1  
乌克兰语                       1    
阿拉伯语     1   1       1 1        
葡萄牙语       1   1                
意大利语 1             1     1      
克罗地亚语               1            
罗马尼亚语                 1          
波兰语             1              
阿尔巴尼亚语     1                      
朝鲜语   1                 1      
朝鲜语(国际商务方向) 1                 1        
越南语           1                
乌尔都语                         1  
斯瓦西里语         1                  
马来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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