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网 > 专升本 > 江苏专升本 >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2014年专转本招生简章(2)

2014-04-01 11:30:19

 
 
2014专转本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本科专业代码 本科专业名称 专科专业类别
070502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旅游规划与管理) 5102林业技术类
5105农林管理类
5406测绘类
5601建筑设计类
5602城镇规划与管理类
5607房地产类
5701水文与水资源类
6001环保类
6003安全类
6201财政金融类
6202财务会计类
6203经济贸易类
6204市场营销类
6205工商管理类
6401旅游管理类
6402餐饮管理与服务类
6502公共管理类
6601语言文化类
6901法律实务类
6902法律执行类
110202 市场营销 6201财政金融类
6202财务会计类
6203经济贸易类
6204市场营销类
6205工商管理类
110204 财务管理 6201财政金融类
6202财务会计类
6203经济贸易类
6204市场营销类
6205工商管理类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501材料类
5502能源类
5503电力技术类
5801机械设计制造类
5802自动化类
5803机电设备类
5804汽车类
5901计算机类
5902电子信息类
5903通信类
07120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5501材料类
5502能源类
5503电力技术类
5801机械设计制造类
5802自动化类
5803机电设备类
5804汽车类
5901计算机类
5902电子信息类
5903通信类
070302 应用化学 5301生物技术类
5302化工技术类
5303制药技术类
5304食品药品管理类
6001环保类
6101轻化工类
6103食品类
6303药学类
070401 生物科学 5101农业技术类
5102林业技术类
5103畜牧兽医类
5104水产养殖类
5105农林管理类
6303药学类
6304医学技术类
6305卫生管理类
5301生物技术类
5303制药技术类
5304食品药品管理类
6103食品类
071401 环境科学 6502公共管理类
5101农业技术类
5102林业技术类
5104水产养殖类
5602城镇规划与管理类
5605工程管理类
5606市政工程类
5502能源类
5701水文与水资源类
5704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
6001环保类
6002气象类
6003安全类
5301生物技术类
5302化工技术类
5303制药技术类
5304食品药品管理类
5401资源勘查类
5404石油与天然气类
5406测绘类
6101轻化工类
6103食品类
特别提醒:招生计划及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
三、报名、考试、录取
报考条件
(1)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2011级)在籍学生;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专科期间所学专业类别符合相关要求,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优良。
志愿填报
今年“专转本”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办法,考生可填报A、B、C三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相近专业志愿。
为有利于考生填报志愿,此章程公布了我院2014年“专转本”各招生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类别的要求,请考生结合相关要求和自身情况正确填报,不得跨类报考。
考    试
学生均应按规定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
录    取
学院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分类别择优录取。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跨类报考、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不符合我院招生要求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
四、培养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转入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本科三年级,单独编班,按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学习时间为两年。“专转本”学生入学后享受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2.我院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专转本”学生进行收费,与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本科生收费标准相同。每学年学费13000元,如有变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五、学籍管理、证书与就业
1、被我院录取的“专转本”学生,由学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办理转出手续,并提供转入学生的档案等相关材料;我院负责办理接收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若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作如下补充: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高血压病、严重心律失常者不予录取。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异常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3、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要求者,颁发“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有关本科生的就业政策。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8号
邮    编:210089
联系电话:025-58646420
传    真:025-58646420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