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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201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2)

2013-05-01 09:51:06

﹙三﹚考试地点    长江大学东校区 (详见准考证)
﹙四﹚准考证领取
1、时间:2013年5月31日15:00至17:30
2、地点:长江大学教务处考试中心
3、要求:
①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到长江大学教务处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不得由他人代领)。
②考生须根据准考证上所示内容提前熟悉考场,了解考试安排,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八、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时学校将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通知书于2013年8月发出。
﹙三﹚入学报到时,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作出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审核,否则将不能获得入学资格。
﹙四﹚档案与户籍
纸介质档案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直接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转交手续,并邮寄至学校学生档案室;往届毕业生不迁移户口,应届毕业生实行自愿原则,学校不作统一要求,需要迁移户口者请自带正式户籍关系。
九、毕业和就业
学生学业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颁发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证书和授予相应的第二学士学位。非在职人员修业期满并获得学位者,根据国家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参加统一的毕业生就业招聘,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发给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回原单位就业。
十、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zc.yangtzeu.edu.cn
电子信箱:zsb@yangtzeu.edu.cn
联系电话:0716—8067167    0716—8060550
传    真:0716-8060813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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