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2017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17-02-08 15:58:31
西安理工大学2017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审核下达的计划为准。
西安理工大学2017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审核下达的计划为准。
2019-02-17
2019-01-23
2019-01-23
2019-01-23
2018-06-02
2018-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