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12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2-01-17 19:51:49
西安美术学院2012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西安美术学院成立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欢迎广大有志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国标代码) 层次 学制 计划 考试科目 备 注 音乐学 (音
西安美术学院成立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欢迎广大有志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非陕西省考生可根据各自省、市、自治区要求,如有音乐类专业课全省统考的省份,参加我院专业课考试时必须交验“省统考合格证”及“2012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证”。
(2)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且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并具备声乐、器乐等特长。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5)军队战士经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报名方法:(报名一律面报)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http://wap.gaokw.com/gk/ysty/印件,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统考合格证”及“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正面同一底片的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3、领取《西安美术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考试音乐类报考信息表》。
4、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音乐类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5、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
(2)、考试内容: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a、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b、演奏钢琴(或器乐)练习曲或乐曲作品一首。
c、舞蹈:表演一分半钟左右的成品舞(风格不限)。
d、视唱练耳。
其中:a、b、c作为主项(任选一项);d为必考科目。
四项考试科目分值结构:满分为100分(其中:演唱、演奏、舞蹈各科为90分,视唱练耳10分)。除所选主项外,剩余两项任选一项作为专业特长另加5分。
2、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
声乐、器乐、舞蹈、才艺表演(任选其中二科)满分为200分
注: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音乐类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音乐专业考试。考生考试文具自备,考场免费提供钢琴伴奏,也可自带伴奏。除钢琴
外其他乐器自备。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化课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有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陕西省考生,报考我院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陕西省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西安美术学院成立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欢迎广大有志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国标代码) 层次 学制 计划 考试科目 备 注 音乐学 (音
西安美术学院成立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欢迎广大有志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国标代码) |
层次 | 学制 | 计划 | 考试科目 | 备 注 | |
音乐学 (音乐教育) 050401 |
本科 | 4年 | 100 |
①声乐 舞蹈 器乐 (任选一种) ②视唱练耳 |
1、陕西省考生,根据陕西省招生办文件要求,音乐学(音乐教育)属“音乐舞蹈类”专业,凡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在录取时直接使用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我院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2012年不再陕西省招生。 2、非陕西省考生,报考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若考试科目选择①美术类,可参加我院各考点专业课考试(除河北、江苏、安徽考点报考的考生只能到西安美院本校参加专业校考),若选择②音乐类,可选择在山东、甘肃、西安考点参加我院音乐类专业考试。 3、非陕西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可在山东、湖南、河南、甘肃、西安考点任选一个参加专业考试。 4、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核定下达的计划为准。 |
|
美术学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 050406 |
本科 | 4年 | 100 |
①美术类:素描、色彩 ②音乐类:声乐、器乐、舞蹈、才艺表演(任选其中二科) (注:非陕西省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在①美术类、②音乐类中任选一种参加校考。)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非陕西省考生可根据各自省、市、自治区要求,如有音乐类专业课全省统考的省份,参加我院专业课考试时必须交验“省统考合格证”及“2012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证”。
(2)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且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并具备声乐、器乐等特长。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5)军队战士经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报名方法:(报名一律面报)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http://wap.gaokw.com/gk/ysty/印件,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统考合格证”及“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正面同一底片的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3、领取《西安美术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考试音乐类报考信息表》。
4、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音乐类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5、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
考 点 | 报名时间(2012年) | 考试时间(2012年)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山东省潍坊市招办 | 2月7日-8日 | 2月9日 | 潍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 0536-8271777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月8日-9日 | 2月10日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拢 | 0731-88631212 |
河南省郑州铁六中 | 2月14日-15日 | 2月17日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0371-68354129 |
兰州艺术学院 | 2月18日-19日 | 2月20日 | 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 | 09318651485 |
西安美术学院 | 2月20日-22日 | 2月24日—25日 |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029-88222342、88247882 |
(2)、考试内容: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a、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b、演奏钢琴(或器乐)练习曲或乐曲作品一首。
c、舞蹈:表演一分半钟左右的成品舞(风格不限)。
d、视唱练耳。
其中:a、b、c作为主项(任选一项);d为必考科目。
四项考试科目分值结构:满分为100分(其中:演唱、演奏、舞蹈各科为90分,视唱练耳10分)。除所选主项外,剩余两项任选一项作为专业特长另加5分。
2、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
声乐、器乐、舞蹈、才艺表演(任选其中二科)满分为200分
注: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音乐类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音乐专业考试。考生考试文具自备,考场免费提供钢琴伴奏,也可自带伴奏。除钢琴
外其他乐器自备。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化课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有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陕西省考生,报考我院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陕西省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